联合国安理会第468号决议 联合国安理会第469号决议
1980年5月20日
联合国安理会第470号决议
本作品收录于《联合国安全理事会决议
    1980年5月20日
    第469(1980)号决议


    安全理事会

    审议了秘书长按照安全理事会1980年5月13日第468(1980)号决议提出的报告,

    回顾1949年8月12日《关于战时保护平民的日内瓦公约》,特别是第一条“各缔约国承诺在一切情况下尊重本公约并保证本公约之被尊重”,和第四十九条“凡自占领地将被保护人个别或集体强制移送及驱逐往占领国之领土或任何其他被占领或未被占领之国家之领土,不论其动机如何,均所禁止”的规定,

    1.以色列政府不执行第468(1980)号决议表示痛惜

    2.再度要求作为占领国的以色列政府撤销以色列军事占领当局采取的将希布伦和哈勒胡勒市市长和希布伦伊斯兰教法官驱逐出境的非法措施,并为被逐出境的巴勒斯坦人领袖的立即返回提供方便,使他们能继续履行他们被选派担任的职务;

    3.赞扬秘书长的努力,并请秘书长继续努力以确保本决议立即获得执行,并尽早向安全理事会报告其工作成果。


    第2223次会议以14票对0票,1票弃权(美利坚合众国)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