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安理会第478号决议 联合国安理会第479号决议
1980年9月28日
联合国安理会第480号决议
本作品收录于《联合国安全理事会决议
    1980年9月28日
    第479(1980)号决议


    安全理事会

    已开始审议标题为“伊朗和伊拉克间局势”的项目,

    注意到所有会员国都已承担《联合国宪章》所规定的义务,以和平方法解决其国际争端,俾免危及国际和平、安全及正义,

    并注意到所有会员国在其国际关系上不得进行武力威胁或使用武力侵害任何国家的领土完整或政治独立,

    回顾依照《宪章》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安全理事会负有维持国际和平及安全的主要责任,

    深表关切在伊朗和伊拉克之间正在发展中的局势,

    1.呼吁伊朗和伊拉克立即停止进一步使用武力,并以和平方法且依正义及国际法原则来解决它们之间的争端;

    2.敦促它们接受任何适当地提供的调停或和解,或由它们运用区域的机构或安排或其自行选择的其他和平方法,以便于它们履行《联合国宪章》规定的义务;

    3.敦促所有其他国家极力克制,而且不采取任何足以导致冲突进一步加剧及扩大的行动;

    4.支持秘书长为此一局势的解决而作出的努力和他所表示愿意进行的斡旋;

    5.秘书长在四十八小时之内向安全理事会提出报告。


    第2248次会议一致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