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安理会第508号决议 中华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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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2年6月5日
第508(1982)号决议
安全理事会,
回顾其第425(1978)、426(1978)号决议及其后各项决议,特别是第501(1982)号决议,
注意到黎巴嫩常驻代表1982年6月4日的两封信,
深切关注黎巴嫩国内和黎巴嫩—以色列边境地区目前局势的恶化及其对该区域和平与安全的影响,
严重关注黎巴嫩的领土完整、独立和主权遭到侵犯,
重申并支持安全理事会主席和成员于1982年6月4日发表的声明和秘书长于1982年6月4日发出的紧急呼吁,
注意到秘书长的报告,
1.要求冲突的所有各方至迟在1982年6月6日星期日当地时间06:00时以前立即同时停止在黎巴嫩境内和在跨越黎—以边界地区的一切军事活动;
2.请所有能够起影响作用的会员国对有关各方运用其影响力,以便安全理事会第490(1981)号决议所宣布的停止敌对行动的决定得到尊重;
3.请秘书长作出一切可能的努力,确保本决议得到执行和遵守,并至迟在本决议通过后四十八小时以内尽早向安全理事会提出报告。
第2374次会议一致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