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安理会第544号决议 中华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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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3年12月15日
第544(1983)号决议
安全理事会,
注意到秘书长1983年12月1日关于联合国塞浦路斯行动的报告,
又注意到秘书长的建议,即安全理事会将联合国驻塞浦路斯维持和平部队的驻留期限再延长六个月,
还注意到塞浦路斯政府已经同意,鉴于岛上的现况,1983年12月15日以后联塞部队仍有驻留塞浦路斯的必要,
重申其第186(1964)号决议和其他有关决议的规定,
1.再次把根据第186(1964)号决议成立的联合国维持和平部队驻留塞浦路斯的期限延长一个时期,至1984年6月15日为止;
2.请秘书长继续其斡旋任务,经常保持使安全理事会获知进展情况,并于1984年5月31日以前就本决议的执行情况提出报告;
3.呼吁所有有关各方按照本决议规定,继续向联塞部队提供合作
第2503次会议一致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