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安理会第605号决议 中华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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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安理会第606号决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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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理事会,
审议了1987年12月11日民主也门常驻联合国代表以联合国阿拉伯国家集团12月份主席身份发来的信,
铭记《联合国宪章》确认的和《世界人权宣言》宣告的所有各国人民不可剥夺的权利,
回顾其关于以色列1967年以来占领的包括耶路撒冷在内的巴勒斯坦和其他阿拉伯领土局势的有关决议,包括第446(1979)、465(1980)、497(1982)和592(1986)号决议,
又回顾1949年8月12日《关于战时保护平民的日内瓦公约》,
严重关注和惊悉以色列1967年以来占领的包括耶路撒冷在内的巴勒斯坦和其他阿拉伯领土的局势日益恶化,
考虑到必须研究采取措施,使以色列占领下的巴勒斯坦平民得到公正的保护,
认为占领国以色列当前在占领区内推行的政策和作法必然会给谋求中东全面、公正和持久和平的努力造成严重的后果,
1.极感遗憾占领国以色列在占领区内推行侵犯巴勒斯坦人民人权的政策和作法,特别是以色列军队开火打死、打伤手无寸铁的巴勒斯坦平民;
2.重申1949年8月12日《关于战时保护平民的日内瓦公约》对以色列1967年以来占领的包括耶路撒冷在内的巴勒斯坦和其他阿拉伯领土适用;
3.再次要求占领国以色列立即严格认真地遵行《关于战时保护平民的日内瓦公约》,立即停止推行其违反《公约》规定的政策和作法;
4.并要求实行最大限度克制,以协助建立和平;
5.强调亟需就阿以冲突达成公正、持久及和平的解决办法;
6.请秘书长采取一切可能办法对被占领领土当前局势进行研究,并至迟于1988年1月20日提出报告,其中应就确保以色列占领下巴勒斯坦平民的安全和保护这些平民的办法,提出建议;
7.决定继续审查以色列1967年以来占领的包括耶路撒冷在内的巴勒斯坦和其他阿拉伯领土的局势。
第2777次会议以14票对0票、1票弃权(美利坚合众国)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