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安理会第672号决议 联合国安理会第673号决议
1990年10月24日
联合国安理会第674号决议
本作品收录于《联合国安全理事会决议
    1990年10月24日
    第673(1990)号决议


    安全理事会

    重申会员国根据《联合国宪章》所负的义务,

    并重申其1990年10月12日第672(1990)号决议

    听取了秘书长1990年10月19日的简报,

    以色列政府拒绝安全理事会第672(1990)号决议和拒绝接受秘书长的特派团,感到震惊

    考虑到安理会主席1990年10月12日转给安理会的秘书长关于他将派往该区域的特派团的目的的说明,

    被占领领土的局势继续恶化表示严重关切

    1.以色列政府拒绝接待秘书长派往该区域的特派团,感到遗憾

    2.敦促以色列政府重新考虑其决定,坚持它应充分遵守第672(1990)号决议,并允许该特派团按照原来目的进行其工作;

    3.秘书长向安全理事会提出第672(1990)号决议所要求的报告;

    4.申明安理会决心充分和迅速地审议该报告。


    第2949次会议一致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