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安理会第675号决议 联合国安理会第676号决议
1990年11月28日
联合国安理会第677号决议
本作品收录于《联合国安全理事会决议
    1990年11月28日
    第676(1990)号决议


    安全理事会

    回顾其1987年7月20日第598(1987)号、1988年8月9日第619(1988)号、1989年2月8日第631(1989)号、1989年9月29日第642(1989)号、1990年3月29日第651(1990)号和1990年9月27日第671(1990)号决议,

    审议了1990年11月23日秘书长关于联合国伊朗和伊拉克军事观察团的报告,并注意到其中表示的意见,

    1.决定按照秘书长的建议,将联合国伊朗和伊拉克军事观察团的任务期限再延长两个月,至1991年1月31日止;

    2.秘书长在1991年1月内提出一份报告,说明他就军事观察团的未来同当事各方进一步协商的情况,以及他对这个问题的建议。


    第2961次会议一致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