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安理会第693号决议 中华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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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安理会第694号决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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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理事会,
回顾其1989年7月27日第637(1989)号决议,其中表示充分支持秘书长继续在中美洲进行斡旋,
并回顾1990年4月4日的《日内瓦协定》,和1990年5月21日萨尔瓦多政府同法拉本多·马蒂民族解放阵线缔结的《加拉加斯议程》,
深切关注萨尔瓦多境内的暴力气氛继续存在并且有所恶化,严重影响到平民的生活,因此强调充分执行1990年7月26日双方在圣约瑟签订的《人权协定》是非常重要的,
欢迎1991年4月27日双方签订的《墨西哥协定》,
审议了秘书长1990年12月21日的报告和他1991年4月16日和5月20日的报告,
赞扬秘书长及其中美洲事务私人代表进行斡旋的努力,并表示充分支持他们继续努力以促成萨尔瓦多冲突的和平解决,
强调安理会极为重视双方须力行节制,确保所有联合国人员的安全,并采取一切适当和必要的措施,以促进谈判尽早实现《日内瓦协定》和上述其他协定所定的目标,包括双方为此目的与秘书长及其私人代表充分合作,
确认双方有权决定自己的谈判进程,
呼吁双方以集中的形式就《加拉加斯议程》内商定的项目,加紧而灵活地进行目前的谈判,以便优先就武装部队的问题达成政治协议,就停止武装对抗的问题达成必要的协议,并随后尽早展开一个进程,以导致建立必要的保证和条件,让法拉本多·马蒂民族解放阵线的成员在完全合法的框架内重新纳入该国的公民、体制和政治生活,
表示深信萨尔瓦多实现和平解决将有助于中美洲的和平进程取得圆满的结果,
1.核可秘书长1991年4月16日和5月20日的报告(S/22494和Corr.1和Add.1);
2.决定根据本决议第1段所提及的秘书长的报告,在安理会权力下设立一个联合国萨尔瓦多观察团来监测双方缔结的所有协定,该观察团是综合性的维持和平行动,其第一阶段的初期任务是核查各方遵守1990年7月26日在圣约瑟签订的《人权协定》的情况;又决定观察团在此以后的任务或阶段须经安理会核可;
3.还决定联合国萨尔瓦多观察团设立的初期期限为十二个月;
4.请秘书长采取必要的措施,设立第2和第3段所述的观察团第一阶段;
5.呼吁双方按照彼此达成的协议继续推动谈判进程,以便尽早实现1991年4月27日《墨西哥协定》所载目标以及1990年4月4日《日内瓦协定》所载的一切其他目标,并为此目的,同正在进行努力的秘书长及其私人代表充分合作;
6.请秘书长随时向安理会详细通报本决议的执行情况。
第2988次会议一致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