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安理会第781号决议 联合国安理会第782号决议
1992年10月13日
联合国安理会第783号决议
本作品收录于《联合国安全理事会决议
    1992年10月13日
    第782(1992)号决议


    安全理事会

    欢迎1992年10月4日莫桑比克政府和莫桑比克全国抵抗运动在罗马签署《莫桑比克全面和平协定》,

    考虑到该《协定》的签署是对恢复该区域和平与安定的一项重大贡献,

    注意到1992年8月7日莫桑比克共和国总统和莫桑比克全国抵抗运动主席在罗马签署的《联合声明》,其中双方都同意联合国参与核查和监督《协定》的执行情况,

    又注意到1992年10月9日秘书长关于联合国莫桑比克行动的报告和莫桑比克总统的要求,

    1.核准秘书长按照其1992年10月9日关于联合国莫桑比克行动的报告第16段中的建议,任命一名莫桑比克问题临时特别代表,并向莫桑比克派遣一个最多25名军事观察员的小组;

    2.期待秘书长提出关于部署联合国莫桑比克行动的报告,其中特别包括这次行动费用的详细估计;

    3.决定继续积极处理此案。


    第3123次会议一致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