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安理会第859号决议 联合国安理会第860号决议
1993年8月27日
联合国安理会第861号决议
本作品收录于《联合国安全理事会决议
    1993年8月27日
    第860(1993)号决议


    安全理事会

    重申其1990年9月20日第668(1990)号、1992年2月28日第745(1992)号和1993年6月15日第840(1993)号决议及其他有关决议,

    注意到秘书长1993年7月16日的报告(S/26090)和1993年8月26日的报告(S/26360),

    赞扬诺罗敦·西哈努克亲王在争取柬埔寨全国和平、稳定和真正民族和解方面不断发挥的作用,

    回顾根据《巴黎协定》,一俟通过联合国组织并核实的自由、公正选举选出的制宪会议核准宪法并本身转变成为立法议会,而且随后成立新政府,过渡时期即告结束,

    还注意到秘书处所传达的,柬埔寨临时联合行政当局表示希望在柬埔寨成立新政府以前维持柬埔寨过渡时期联合国权力机构(联柬权力机构)的职权,

    1.欢迎秘书长1993年7月16日的报告(S/26090)和1993年8月26日的报告(S/26360),并核准S/26090号文件所载联柬权力机构的撤退计划;

    2.全力支持制宪会议起草和核准宪法的工作,并强调亟须按照《巴黎协定》完成这项工作;

    3.确认根据《巴黎协定》,一俟符合该《协定》的柬埔寨新政府9月成立,联柬权力机构的任务即告结束;

    4.决定:为了确保联柬权力机构的军事组成部分安全、有秩序的撤退,此撤退日期应于1993年11月15日结束;

    5.决定继续处理本案。


    第3270次会议一致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