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安理会第904号决议 中华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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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4年3月18日
第904(1994)号决议
安全理事会,
惊悉1994年2月25日在神圣的斋月期间屠杀在希布伦的易卜拉欣清真寺内做礼拜的巴勒斯坦人的骇人听闻事件,
严重关切这次屠杀事后还引致被占领巴勒斯坦领土内的巴勒斯坦人的伤亡,这种情况强调指出必须向巴勒斯坦人民提供保护和安全,
决心克服这次屠杀对当前展开的和平过程的不利影响,
满意地注意到为保障和平进程顺利开展所作出的努力,并呼吁所有有关方面继续为此目的而努力,
注意到整个国际社会对这次屠杀的谴责,
重申其各项有关决议,其中申明1949年8月12日《第四项日内瓦公约》适用于1967年6月被以色列占领的包括耶路撒冷在内的领土,并重申以色列根据该公约所负的责任,
1.强烈谴责希布伦的屠杀事件和及其余波,其中有50多名巴勒斯坦平民被杀,另有几百人受伤;
2.呼吁占领国以色列继续采取并执行措施,除其他外,包括没收武器,以期防止以色列移民的非法暴力行为;
3.要求采取措施,确保被占领领土全境巴勒斯坦平民的安全与保障,除其他外,包括按照《原则声明》(S/26560),在当前展开的和平过程范围内,临时派驻国际人员或外国人员;
4.请和平进程的联合发起国美利坚合众国和俄罗斯联邦继续努力推动和平进程,并着手提供必要的支助,以利上述措施的执行;
5.重申支持当前展开的和平进程,并要求立即实施1993年9月13日以色列政府和巴勒斯坦解放组织在华盛顿特区签署的《原则声明》。
第3351次会议进行了逐段表决后,未经表决通过整个决议 1
1 决议草案(S/1994/280)序言部分第二段和第六段表决结果如下:14票赞成、零票反对、1票弃权(美利坚合众国);所有其他段落获一致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