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安理会第924号决议 联合国安理会第925号决议
1994年6月8日
联合国安理会第926号决议
本作品收录于《联合国安全理事会决议
    1994年6月8日
    第925(1994)号决议


    安全理事会

    重申其以往关于卢旺达局势的所有决议,特别是1994年4月21日第912(1994)号和1994年5月17日第918(1994)号决议,其中规定了联合国卢旺达援助团(联卢援助团)的任务,

    审议了秘书长1994年5月31日的报告(S/1994/640),

    铭记着安理会主席1994年5月3日的声明(S/PRST/1994/22),

    重申其1993年9月29日关于联合国行动安全问题的第868(1993)号决议

    关切地注意到至今为止,当事各方尚未停止敌对行动、协议停火或终止影响平民的暴乱和屠杀,

    严重关切地注意到报告指出卢旺达境内发生种族灭绝的行为并在这方面回顾到种族灭绝构成国际法所规定应受惩处的罪行,

    重申强烈谴责在卢旺达境内正在进行的暴力行为,特别是有计划地杀害数以千计的平民,

    对于杀人者能够在卢旺达境内肆无忌惮地不断行凶表示愤慨,

    注意到联卢援助团的作用不是要作为当事双方之间的缓冲部队,

    又注意到联卢援助团扩充的军事部分将只在下述工作必要的期限和程度内予以延长:促进卢旺达境内流离失所的人、难民和处境危险的平民的安全和保护,并视需要向人道主义救援行动提供保障,

    强调大约150万卢旺达人在国内流离失所、面临饥荒和疾病、以及大批难民涌向邻国的现象构成极大程度的人道主义危机,

    重申《阿鲁沙和平协定》作为和平解决卢旺达境内冲突的基础的重要性,

    赞扬向卢旺达难民提供人道主义援助、以及提供紧急援助以减轻卢旺达人民痛苦的国家和向联卢援助团提供部队和后勤支援的国家,并重申在这方面急需协调一致的国际行动,

    欢迎联合国同非洲统一组织(非统组织)之间的合作和该区域各国的贡献,特别是阿鲁沙和平进程调解人的贡献,并鼓励它们继续努力,

    欢迎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前往卢旺达和该区域进行访问,

    注意到根据联合国人权委员会通过的1994年5月25日第S-3/1号决议任命了一名卢旺达问题特别报告员,

    重申对卢旺达统一和领土完整的承诺,

    1.欢迎秘书长1994年5月31日的报告(S/1994/640);

    2.核准其中所载的秘书长关于部署扩大的联卢援助团的提议,特别是:

    (a)紧接着第1阶段立即开始部署第2阶段的另两个营队;

    (b)继续紧急准备部署第3阶段所设想的两个营队;

    (c)灵活执行所有三个阶段,确保有效利用现有资源来完成以下第4(a)和(b)段所列各项任务;

    3.决定将在1994年7月29日届满的联卢援助团的任务期限延长到1994年12月9日;

    4.重申联卢援助团除了继续作为当事各方之间的调解人,促使各方达成协议之外,还将:

    (a)协助维护卢旺达境内流离失所者、难民和处境危险的平民的安全,向他们提供保护,包括在可能情况下设立并维持人道主义安全区;

    (b)为救济品的分发和人道主义救济行动提供安全和援助;

    5.认识到联卢援助团可能需要对那些威胁受保护地区和人民、联合国和其他人道主义工作人员或威胁运输和分发人道主义救济品工具的人或团体采取自卫行动;

    6.要求冲突各方停止敌对行动、同意停火、和立即采取步骤,停止在它们所控制地区内进行有系统的屠杀;

    7.欢迎双方保证同联卢援助团合作执行其任务,认识到这种合作是有效执行任务所不可或缺的,并要求双方遵守这些保证;

    8.还要求所有各方立即停止,特别是停止通过大众传播媒介进行任何煽动暴力或种族仇恨的行为;

    9.敦促各成员国立即响应秘书长关于提供资源的请求,包括为增派联卢援助团部队的迅速部署提供后勤支援能力;

    10.秘书长确保联卢援助团将其与人道主义事务部和联合国卢旺达救急办事处的密切合作加以延伸,将联合国人权委员会指派的特别报告员也包括在内;

    11.要求在卢旺达境内当事各方严格尊重在卢旺达境内服务的联合国和其他组织的人员和房舍,并避免对从事人道主义和维持和平工作的人员进行任何恫吓或暴力的行为;

    12.强调除其他事项外,有必要:

    (a)采取一切适当步骤,确保行动和从事行动人员的保障和安全;

    (b)所采取的各项保障和安全安排扩大到包括所有从事行动的人员;

    13.赞扬各国、联合国各机构、各国际组织和各非政府组织作出努力,提供了人道主义援助和其他的援助,鼓励它们继续提供更多这类援助,并促请其他方面也提供这些援助;

    14.欢迎秘书长打算设立卢旺达特别信托基金,并请国际社会对基金慷慨捐助;

    15.赞扬联卢援助团部队指挥官为避免丧失更多无辜生命和为使当事各方停火而作出了不懈的努力;

    16.还赞扬秘书长及其特别代表在《阿鲁沙和平协定》构架内作出努力,在卢旺达境内实现政治解决,请他们同非统组织和该区域各国协调,继续努力,并要求当事各方为达成政治和解作出重大努力;

    17.决定经常审查卢旺达的局势和联卢援助团所发挥的作用,并为此请秘书长斟酌在任何情况下不迟于1994年8月9日和1994年10月9日向安理会报告联卢援助团在履行任务方面所取得的进展、处境危险人民的安全状况、人道主义情况和在争取实现停火和政治和解方面所取得进展;

    18.决定继续积极处理此案。


    第3388次会议一致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