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大会决议案二三五七(二十二) 中华文库
联合国大会2357号决议 作者:联合国大会 1967年12月19日 |
二三五七(二十二).美属萨摩亚、安提瓜、巴哈马、百慕大、英属佛京群岛、凯曼群岛、椰子屿(岐林)群岛、多明尼加岛、吉尔柏特及埃利斯群岛、格林奈达、关岛、模里西斯、蒙特塞拉特、新赫布里地、尼乌埃、匹特坎、圣海利纳、圣基茨尼微斯安吉拉、圣路西亚、圣文森特、塞歇尔、所罗门群岛、斯瓦西兰、托凯劳群岛、土克斯及凯喀斯群岛及美属佛京群岛问题
大会,
业已审议美属萨摩亚、安提瓜、巴哈马、百慕大、英属佛京群岛、凯曼群岛、椰子屿(岐林)群岛、多明尼加岛、吉尔柏特及埃利斯群岛、格林奈达、关岛、模里西斯、蒙特塞拉特、新赫布里地、尼乌埃、匹特坎、圣海利纳、圣基茨尼微斯安吉拉、圣路西亚、圣文森特、塞歇尔、所罗门群岛、斯瓦西兰、托凯劳群岛、土克斯及凯喀斯群岛及美属佛京群岛问题,
业已审查准许殖民地国家及民族独立宣言实施情形特设委员会报告书关于上述领土之各章,
覆按其一九六〇年十二月十四日决议案一五一四(十五)、一九六一年十一月二十七日决议案一六五四(十六)、一九六二年十二月十七日决议案一八一〇(十七)、一九六三年十二月十一日决议案一九五六(十八)、一九六五年十二月十六日决议案二〇六六(二十)、一九六五年十二月十六日决议案二〇六九(二十)、一九六六年十二月十三日决议案二一八九(二十一)、一九六六年十二月二十日决议案二二三二(二十一)及一九六七年十二月七日决议案二二八八(二十二),
鉴悉一九六七年二月及三月安提瓜、多明尼加岛、格林奈达、圣基茨尼微斯安吉拉及圣路西亚等领土所采行之宪法改革,亦悉拟为圣文森特领土采行之宪法改革,
复悉特设委员会决定载有准许殖民地国家及民族独立宣言之大会决议案一五一四(十五)及其他有关决议案对于上述领土均仍适用,
获悉特设委员会报告书载称,意在破坏若干上述领土之领土完整及使管理国设置军事基地与设施等等之政策仍在继续推行,违反大会各有关决议案,至深关怀,
惋惜若干管理国依然拒绝联合国视察团视察上述领土之态度,
深感似此情形,联合国必须继续注意与协助上述领土人民达成联合国宪章与准许殖民地国家及民族独立宣言所载之目标,
深知若干上述领土在地理位置及经济情况方面之特殊情形,
一.核可准许殖民地国家及民族独立宣言实施情形特设委员会报告书中关于上述领土之各章;
二.重申上述领土人民有不可剥夺之自决及独立权利;
三.促请管理国迅速实施大会有关各决议案,毋得迟延;
四.重申其宣告,凡旨在局部或全部破坏殖民地领土民族团结与领土完整及在上述领土设置军事基地与设施之企图,皆与联合国宪章及大会决议案一五一四(十五)之宗旨及原则相抵触;
五.促请管理国允许联合国视察团前往视察各领土,并予以充分合作与协助;
六.决定联合国应竭力协助上述领土人民自由决定其将来地位之努力;
七.请特设委员会继续特别注意上述领土,并将本决议案实施情形向大会第二十三届会具报;
八.请秘书长继续对本决议案之实施予以一切可能之协助。
一九六七年十二月十九日,
第一六四一次全体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