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安理会决议案一二 中华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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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安理会决议案一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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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二(一九四六).一九四六年十二月十日决议案
安全理事会,
决议:
一.邀请希腊及南斯拉夫两国代表前来参加讨论,但无投票权;
二.邀请阿尔巴尼亚及保加利亚两国代表前来理事会,俾理事会听取其所愿提出之声明;
三.倘安全理事会日后断定所审议之事项系一争端,则将邀请阿尔巴尼亚及保加利亚代表参加讨论,但无投票权。
第八十二次会议通过。11 |
11 第一、二两段系一致通过;第三段系经“多数表决”通过。此决议草案全文未举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