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八九(一九六四).一九六四年六月四日决议案
〔S/5741〕

  安全理事会,

  审议柬埔寨王国政府在文件S/5697中提出之控诉,

  鉴悉理事会中关于此项控诉之各项陈述,

  鉴悉在柬埔寨境内发生之各事件及柬越边界目前情势,表示遗憾,

  鉴悉有关方面已为此等事件及其所造成之生命损失,向柬埔寨王国政府道歉并表示遗憾,

  复悉柬埔寨王国政府及越南共和国政府均欲恢复两国间之和平正常关系,

  一.对于越南共和国陆军部队进入柬埔寨领土所造成之事件,深表惋惜;

  二.请向柬埔寨王国政府提出公平适当之赔偿;

  三.请此等事件之负责者采取一切适当措施,以免再发生任何侵犯柬埔寨边界情事;

  四.请所有国家及当局,尤其前曾出席日内瓦会议之国家,承认并尊重柬埔寨之中立与领土完整;

  五.决议遣派本理事会三位理事前往该两国及最近各事件发生地点,以便研讨足以防止此等事件再度发生之办法。该三位理事将于四十五天向安全理事会提出报告。


第一一二六次会议一致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