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安理会决议案一六二 中华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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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安理会决议案一六三 |
一六二(一九六一).一九六一年四月十一日决议案
〔S/4788〕
安全理事会,
业已审议约旦哈希米德王国政府于一九六一年四月一日所提出之控诉,
备悉以色列约旦停战事宜混合委员会于一九六一年三月二十日所作之决定,
一.赞成停战事宜混合委员会一九六一年三月二十日之决定;
二.促请以色列遵行此项决定;
三.请停战事宜混合委员会委员从事合作,以便确保以色列及约旦之全面停战协定,得以遵行。
第九四九次会议以八票对零通过,弃权者三(波兰、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邦、阿拉伯联合共和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