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安理会决议案二三四 中华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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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安理会决议案二三五 |
一九六七年六月七日
决议案二三四(一九六七)
安全理事会,
察悉虽经理事会吁请关系政府立即采取一切措施,在近东立即停火并停止一切军事行动〔决议案二三三(一九六七)〕,该区军事行动仍在继续中,
认为军事行动之继续可能在该区造成更危急险恶之情势,至为关怀,
一.要求关系政府第一步于一九六七年六月七日世界标准时间二十时正停火并停止一切军事行动;
二.请秘书长随时将情形迅速通知理事会。
第一三五〇次会议一致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