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联合国安理会决议

二十九(一九四七).一九四七年八月十二日决议案

  安全理事会,

  业已收到并审议申请入会国资格审查委员会就重新审查阿尔巴尼亚人民共和国、蒙古人民共和国、哈希米德外约旦王国、爱尔兰及葡萄牙五国入会申请书及审查匈牙利、义大利、罗马尼亚、奥地利、也门及保加利亚六国申请提出报告书,29

  业已收到并审议巴基斯坦申请书;

  业已充分注意安全理事会各理事国对各该申请书所陈述之意见,

  建议大会准许下列申请国加入联合国为会员国:也门及巴基斯坦。


第一九○次会议一致通过。


29 安全理事会正式纪录,第二年,特别补编第三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