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从弟某论释服作乐书
作者:袁枚 清朝
本作品收录于《小仓山房文集/15

    闻弟释服有日,邑之客有强余贺者云:“南中风俗,是日设酒作乐。”余闻之瞿然。

    夫服中月而禫,再期而除,非孝子所得已也。先王制礼,贤者不敢过,愚者不敢不及。天下贤者少,愚者多。然如礼而除,其哀忘否,未可知也。未可知,则礼外之意存,而先王教孝之心,亦终不没。今将欣欣然曰:“某服释,可贺。”受贺者亦欣欣然曰:“既释服,可作乐。”贺者若逆知其哀之已忘而薄待焉。受贺者又若惟恐人不知其哀之已忘,而故以酒食歌舞自章明焉。凶礼毕而贺,得毋嘉礼毕则吊乎?

    夫衰麻苴绖,非先王以之苦人也。念孝子哀痛之心,诚于中,形于外,其服食起居有不至于是而不安者,故为之制,而又为之节。非若囚拘束缚身受者,得早脱一日为快。故礼曰:“亲丧外除。”言外除者,明乎其内未除也。且凡云贺者,皆人人危得之,不可必得而竟得之,故贺也。如迁官,如介寿,如获重器、异宝是也。若夫三年之丧,转瞬而除。衰麻终身,世无其事。有何庆羡慕悦而为之贺哉?

    鲁人有朝祥而暮歌者,子路笑之。晋梁龛明日当除父服而奏伎置酒,刘隗弹之。天性之地,不内自讼,而使外人笑且弹耶?弟思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