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荷兰守将书
作者:郑成功
本作品收录于《台湾通史/卷1

      执事率数百之众,困守城中,何足以抗我军?而余尤怪执事之不智也!

      夫天下之人,固不乐死于非命。余之数告执事者,盖为贵国人民之性命,不忍陷之疮痍尔。今再命使者,前往致意,愿执事熟思之。

      执事若知不敌,献城降,则余当以诚意相待;否则我军攻城,而执事始揭白旗,则余亦止战,以待后命。我军入城之时,余严饬将士,秋毫无犯,一听贵国人民之去。若有愿留者,余亦保护之,与华人同。

      夫战败而和,古有明训;临事不断,智者所讥。贵国人民,远渡重洋,经营台岛。至势不得已,而谋自卫之道,固余之所壮也。然台湾者,中国之土地也,久为贵国所踞。今我(一作“余”)既来索,则地当归我。珍瑶不急之物,悉听而归。若执事不听,可树红旗请战,余亦立马以观。毋游移而不决也。

      生死之权,在余掌中。见机而作,不俟终日。唯执事图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