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韩泰自代状袁州
作者:韩愈 
本作品收录于《昌黎先生集
公自潮州移刺袁州,举泰以自代。时元和十五年春也。

    使持节漳州诸军事守漳州刺史韩泰。[1]

    右伏准建中元年正月五日制:常参官及刺史授上讫,三日内举一人自代者。前件官词学优长,才器端实,早登科第,[2]亦更台省。[3]往因过犯贬黜,至今十五余年。自领漳州,悉心为治。官吏惩惧,不敢为非。百姓安宁,并得其所。臣在潮州之日,与其州界相接,臣之政事,远所不如。乞以代臣,庶为允当。谨录奏闻。

    注释

    1. 泰永贞元年十一月,坐王叔文之败,贬虔州司马。元和十年三月,迁漳州刺史。
    2. 贞元十一年,泰登第。
    3. 贞元中,泰累迁至户部郎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