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子章义序
作者:姚鼐 清朝
本作品收录于《惜抱轩文集/卷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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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艺文志》:《庄子》五十二篇。陆德明《音义》载晋、宋注《庄子》者七家,惟司马彪、孟氏载其全书。其馀惟内七篇皆同,《外篇》、《杂篇》各以意为去取。自唐、宋以后,诸家之本尽亡,今惟有郭象注本,凡三十三篇。其十九篇,经象删去,不可见矣。

昔孔子以《诗》、《书》、六艺教弟子,而性与天道不可得闻。其得闻者,必弟子之尤贤也。然而道术之分,盖自是始。夫子游之徒,述夫子语子游,谓“人为天地之心,五行之端,圣人制礼以达天道,顺人情”,其意善矣。然而遂以“三代之治,为大道既隐之事”也。子夏之徒,述夫子语子夏者,以“君子必达于礼乐之原,礼乐原于中之不容已,而志气塞乎天地”,其言礼乐之本亦至矣。然“林放问礼之本”,夫子告以“宁俭、宁戚”而已。圣人非不欲以礼之出于自然者示人,而惧其知和而不以礼节也。由是言之,子游、子夏之徒所述者,未尝无圣人之道存焉,而附益之不胜其弊也。夫言之弊,其始固存乎七十子,而其末遂极乎庄周之伦也。

庄子之书,言明于本数及知礼意者,固即所谓达礼乐之原,而配神明、醇天地与造化为人,亦志气塞乎天地之旨。韩退之谓庄周之学,出于子夏,殆其然与?周承孔氏之末流,乃有所窥见于道,而不闻中庸之义,不知所以裁之,遂恣其猖狂而无所极,岂非“知者过之”之为害乎?其末《天下》一篇,为其后序。所云“其在《诗》、《书》、《礼》、《乐》者,邹鲁之士、缙绅先生,多能明之”,意谓是道之末焉尔!若道之本,则有“不离于宗,谓之天人”者,周盖以天人自处。故曰“上与造物者游”,而序之居至人、圣人之上。其辞若是之不逊也,而苏子瞻、王介甫,乃谓其推尊圣人,自居于不该不遍一曲之士。其于庄生,抑何远哉?

若郭象之注,昔人推为特会庄生之旨,余观之,特正始以来所谓清言耳,于周之意十失其四五。夫《庄子》五十二篇,固有后人杂入之语。今本经象所删,犹有杂入,其辞义可决其必非庄生所为者。然则其十九篇,恐亦有真庄生之书,而为象去之矣。余惜庄生之旨,为说者所晦,乃稍论之,为《章义》凡若干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