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古盟部旗组织法原则 中华文库
蒙古盟部旗组织法施行条例 附录:蒙古盟旗组织法原则 民国21年9月10日(非现行条文) 中华民国蒙藏委员会废止命令 1932年9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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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一 条 蒙古盟旗组织法,本为蒙古会议所通过,经二七一次政治会议认为大体上尚属适当,当交立法院审,并令其注意:盟旗代表会议与盟长、旗札萨克之关系,及盟长、旗札萨克,省、县政府之关系。
蒙古盟部旗组织法施行条例 附录:蒙古盟旗组织法原则 民国21年9月10日(非现行条文) 中华民国蒙藏委员会废止命令 1932年9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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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一 条 蒙古盟旗组织法,本为蒙古会议所通过,经二七一次政治会议认为大体上尚属适当,当交立法院审,并令其注意:盟旗代表会议与盟长、旗札萨克之关系,及盟长、旗札萨克,省、县政府之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