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院台交字第1010031560号令 中华文库 行政院令中华民国101年6月18日院台交字第1010031560号2012年6月18日 本作品收录于《行政院公报 (民国101年6月21日)》 《行政院公报》第18卷第117期 中华民国一百年十一月二十三日修正公布之“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部分条文,定自一百零一年九月六日施行。 院 长 陈 冲 💰古籍收集不易,打赏一杯奶茶提提神! × 谢谢大佬的支持! 支付宝 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