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令
中华民国100年12月8日(补登)
院台治字第1000066555号
2011年12月8日
本作品收录于《行政院公报 (民国100年12月13日)
《行政院公报》第17卷第237期

    中华民国一百年十一月二十三日修正公布之“国家安全法”第二条、第三条、第六条条文,定自一百年十二月九日施行。

    院  长 吴敦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