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论引
作者:苏洵 北宋
本作品收录于《老泉文钞/08卷

    事有可以尽告人者,有可告人以其端而不可尽者。尽以告人,其难在告,告人以其端,其难在用。

    今夫衡之有刻也,于此为铢,于此为石,求之而不得,曰是非善衡焉,可也,曰权罪者,非也。

    始吾作《权书》,以为其用可以至于无穷,而亦可以至于无用,于是又作《衡论》十篇。呜呼!从吾说而不见其成,乃今可以罪我焉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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