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干可封州刺史兼侍御史制
作者:白居易 
本作品收录于《全唐文/卷0657

    敕:安南兵马使封州刺史兼监察御史袁干,委质藩方,稔知戎旅,尝驱寇盗,累著功劳。故命迁领郡符,超升宪简,足以安荒俗,耀远人。敬而承之,无替前效。可封州刺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