诛裴昕敕 中华文库 诛裴昕敕作者:李豫 唐(唐代宗) 本作品收录于《全唐文/卷0048》 自古制刑,杀人者死,法不可缓,断之则行。裴昕顷在军幕,遂知留务。内怀私忿,敢蓄凶谋,曾无罪名,专杀良将。宪司鞫问,款占明白,密迩京师,擅行威戮。宜付京兆府,集众决杀。 💰古籍收集不易,打赏一杯奶茶提提神! × 谢谢大佬的支持! 支付宝 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