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定辍朝例奏
作者:崔龟从 
本作品收录于《全唐文/卷0729

    伏以近日文武三品以上薨卒,皆为辍朝。其有未经亲重之官,今任是散列者,为之变礼。诚恐非宜。自今已后,文武三品以上,非曾建功勋,及曾任将相,及曾在密近宜加恩礼者,馀请不在辍朝例。其馀并请依元奏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