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改定推勘盗贼奏
作者:剧可久 
本作品收录于《全唐文/卷0861

    《开成格》:“应盗贼须得本赃,然后科决。如有推勘因而致死者,以故杀罪论。”臣详此理未便,且云无持赃待捕之贼。或偷生隐讳,所司又须讯拷。死反偿命,实恐惠奸。起今后,如因而致死者,如无故则清减一等;别增患病而死者,从辜限正贼减本罪五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