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改正漏刻法疏
作者:马重绩 
本作品收录于《全唐文/卷0849

    漏刻之法,以中星考昼夜为一百刻。八刻六十分刻之二十为一时,时以四刻十分为正。此自古所用也。今失其传,以午正为时始,下侵未四刻十分而为午。由是昼夜昏晓,皆失其正。请依古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