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归葬祖父于越王茔次状 中华文库 请归葬祖父于越王茔次状作者:李元真 唐 本作品收录于《全唐文/卷0945》 曾祖名珍,是越王第六男。先天年得罪,流配岭南。祖父皆亡殁岭外,虽累蒙洗雪,未还京师。去开成三年十二月内,岭南节度使卢均,出俸钱接借。哀妾三代旅榇,暴露各在一方,特与发遣,归就大茔合祔。今护四丧,已到长安,旅店权下。未委故越王坟所在,伏乞天恩,允妾所奏,许归大茔。妾年已六十三,孤露家贫,更无所依倚。 💰古籍收集不易,打赏一杯奶茶提提神! × 谢谢大佬的支持! 支付宝 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