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减回避例奏(长庆二年十月中书门下) 
作者:阙名
本作品收录于《全唐文/卷0965

    诸司要官密戚周亲见任府县官,伏以所立堤防,正缘权要。今诸卿、监保傅、三少、詹事、祭酒、王傅、西班将校等,亦无威力敢冒典章。一概防闲,事诚太过。自今已后,应宰臣及左右仆射、御史大夫中丞、给事舍人、左右丞诸司、尚书侍郎、度支盐铁使在京城者,并诸王、驸马期周以上亲,并女婿、亲外甥,请准广德二年三月十一日及贞元二年二月十三日敕,不得任京兆府判司次赤及畿令长安万年丞簿尉。其馀一切,并不在此限。冀典法易遵,群情大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