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减比远州县选数奏(元和八年十二月吏部) 中华文库
请减比远州县选数奏〈(元和八年十二月吏部)〉 唐 作者:阙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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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远州县官请量减,四选、五选,六选,请减一选;七选、八选、九选,各请减两选;十选、十一选、十二选、各减三选。伏以比远处都七十五州,选人试后惧不及限者,即伏请注拟。虽有此例,每年不过一百馀人。其比远州县,皆是开元天宝中仁风乐土。今者或以俸钱减少,或以地在远方,凡是平流,从前不注。至若劝课耕种,归怀逃亡,其所择才,急于近地。有司若不注授,所在唯闻假摄。编益困,田土益荒。请减前件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