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禁屠牛奏(大中二年二月刑部) 中华文库
请禁屠牛奏〈(大中二年二月刑部)〉 唐 作者:阙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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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者稼穑之资,邦家所重,虽加条约,多有违犯。今后请委州府县令并录事参军严加捉搦。如有牛主自杀及盗窃杀者,即请准乾元元年二月五日敕,先决六十,然后准法科罪。其本界官吏,严加止绝。
请禁屠牛奏〈(大中二年二月刑部)〉 唐 作者:阙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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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者稼穑之资,邦家所重,虽加条约,多有违犯。今后请委州府县令并录事参军严加捉搦。如有牛主自杀及盗窃杀者,即请准乾元元年二月五日敕,先决六十,然后准法科罪。其本界官吏,严加止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