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禁括田出剩求功奏
作者:淳于希颜 
本作品收录于《全唐文/卷0856

    窃以久不简田,且仍旧额。无妨耕稼,虽知有劝于农民,复恐不均于众望。三五年中,时一通括,兼以州县遭水旱处,比有诉论。差使封量,不宜便有出剩。请今后差官,能敷元额,已不亏官。凡出剩求功,请不收附。所以知朝廷爱民之意,照物之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