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诛李材奏 中华文库 请诛李材奏作者:柳仲郢 唐 本作品收录于《全唐文/卷0730》 伏以圣王作宪,杀人有必死之令;圣人在上,当官无坏法之臣。今李材犯杀人之科,愚臣备监决之任。此贼不死,是乱典章。臣虽至微,岂敢旷职?其李材未敢行决,望别降敕处分。 💰古籍收集不易,打赏一杯奶茶提提神! × 谢谢大佬的支持! 支付宝 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