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赴任官以到任日起支课料奏 中华文库 请赴任官以到任日起支课料奏作者:卢征 唐 本作品收录于《全唐文/卷0478》 内外官应直京百司及禁军并因亲勒留官等,若敕出便带职事及勒留,京官即合以敕出为上日,外官以敕到为上日。如今司未经奏闻,即合同赴任者例,准贞元六年二月二十四日敕,待甲出后省符到任日支给俸料者,若甲出带勒留官签符,先下州府支替理例,未免喧争。伏请起今以后,并须挟名勒留敕到任,方为上日,支给课钱,其附甲官有给脚依前勒留直诸司者,待附甲后签符到州为上日,支给课料,冀塞侥求,庶绝论诉。 💰古籍收集不易,打赏一杯奶茶提提神! × 谢谢大佬的支持! 支付宝 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