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宪宗葬议 中华文库 论宪宗葬议作者:王彦威 唐 本作品收录于《全唐文/卷0729》 天子之葬七月,《春秋》之义。志崩不志葬,必其时也。举天下葬一人,故过期不葬则讥之。高祖、中宗,葬皆六月。太宗四月。高宗九月,睿、代二宗皆五月。德宗十月,顺宗七月。惟元、肃二宗皆十二月。有为为之,非常典也。且葬毕而虞,虞而卒哭,卒哭而祔,皆卜日。今葬卜岁暮,则毕祔在明年正月,是改元庆赐皆废矣。 💰古籍收集不易,打赏一杯奶茶提提神! × 谢谢大佬的支持! 支付宝 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