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青苗钱第三状
作者:陈襄 
本作品收录于《古灵集
陈襄反对王安石的‘青苗法’,前后共上的五道奏章。这是第三道。


    闻臣之事君有犯无隐夫犯颜忤㫖以取君父之怒
    岂其所欲哉盖义有可言而不言非爱君之道此臣所
    以昧死而不敢隐黙者也臣近以青苗之法骚扰不便
    欲乞寝罢以安人心未䝉俞㫖施行陛下圣性聪明固
    已晓然开悟但以王安石执议不变重违其情物论喧
    然不加听察事之可者则置而勿问其不可者则无所
    不行岂非条例之司为自安之计巧为饰说诬罔圣聪
    近者韩琦上言以河北俵散青苗钱立定贯伯均与等
    第人户比之他路独取息三分显是提举之官违例抑
    配而朝廷并无黜责琦之论列足以知其非便而特寝
    不行吕景以畿县之民逋负官物尚有五十馀万不宜
    更与预支实亏官本而却令取勘夫擅行抑配者既无
    罪黜则掊克之吏无所不至不忍为骚扰者反䝉按劾
    则民之司牧何所措其手足哉故臣前曰此法一行骚
    动天下正谓此也陛下近以司马光为枢宻副使中外
    翕然皆以陛下知光之言为是而悟制置司之为非今
    复遽然罢之者岂又以光言为非邪必以其辞而不受
    也然则光之所以不受者以陛下不行其言尔知其言
    而不用犹可以去又况有所受命乎如欲用之行其言
    而已矣何吝而不为哉轻进退于大臣失孚号于天下
    非所谓令出弗反之义也李常职在谏官既闻中外之
    议不敢不言事虽不实诚亦得之舆论况国朝旧制自
    许风闻言事若令分析是欲使其必去将以杜言者之
    口恐非所以待谏臣之体而广言路之道也凡此数事
    虽圣虑一时之失岂非听者之误乎礼曰有所忿懥则
    不得其正有所好乐则不得其正亦在陛下追而正之
    尔书曰改过不吝汤之德也自陛下临政以来事无过
    举惟用安石然后有更事之暴而致兴利之非圣人施
    为自有法度合于道者取之不合于道者去之任天下
    之群才取天下之公议尧舜三王之治可以指期而至
    又何必徇一士之曲议以贻黎元之患哉所有制置条
    例司如有可行事件欲乞只归三司相度施行青苗之
    法早赐停寝则天下幸甚谨具状奏闻伏候敕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