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左传》随笔
作者:钱谦益 
本作品收录于《初学集/83

    “公入而赋(句):大隧之中,其乐也融融。”姜出而赋(句):大隧之外,其乐也泄泄。杜注曰:“赋,赋诗也。以赋字为句,则大隧四句,其所赋之诗也。”锺伯敬不详句读,误认为《左传》叙事之辞,加抹而评之曰:“俗笔。”今人学问粗浅,敢于訾讥古人。特书之以戒后学。

    “《僖二十四年传》:郑公子士、泄堵俞弥”。建安本“公子士泄”(读)。岳珂本“公子士”(读)。按《二十年》注:“公子士,郑文公子。泄堵寇,郑大夫。”此注云堵俞弥郑大夫者,泄姓见前,不须更举也。今人皆以泄属上读,宜从岳本。《二十五年》:“楚子伏已而盬其脑。”建安本伏字绝句,则“已”当音“以”。岳本及淳熙本皆“伏已”绝句,则“已”当音“纪”。陆德明《音义》不云音纪,则知当以“楚子伏”为绝句,而“已”作“以”音,不音“己”也。读书句读宜详,勿以小学而忽之。

    少读《宣十二年战于邲》传云:“屈荡尸之。”殊不觉其误读。《前汉•王嘉传》:“坐户殿门失阑免。”师古曰:“户,止也。嘉掌守殿门,止不当入者,而失阑入之故坐免也。”《春秋•左氏传》曰:“屈荡户之。”乃知流俗本“尸”字,乃“户”字之讹也。本传云:“彘子尸之。”又云:“以表尸之。”遂讹“户”为“尸”耳。淳熙《九经》本、长平游御史本、相台岳氏本、巾箱小本并作户,而建安本却作“尸”。知此字承讹久矣,宜亟正之。

    《襄二十四年传》:“寡君是以请罪焉。”陆德明本“是以请请罪焉”,并七井反。徐上“请”字音“情”,“请请罪焉”,句法当拈出。

    《昭十九年传》:“以度而去之。”杜注:“连所纺以度城而藏之。”《音义》云:“去之,起吕反,藏也。”裴松之注《魏志》云:“古人谓藏为去。”今关中犹有此音。《正义》云:“字书去作弆,羌莒反,谓掌物也。”今关西仍为弆。东人轻言为去,音莒。《前汉•陈遵传》:“皆臧去以为荣。”师古曰:“去亦臧也,音丘吕反。又音举。”《字书》《陈遵传》作“弆”。宋景濂文屡用藏弆字。

    子服景伯既言伐邾之不可,而孟孙曰:“二三子以为何如?”恶贤而逆之,言季孙自贤其伐邾之谋,而诸大夫不敢逆也。对曰以下,皆景伯之言也。知必危,何故不言鲁德如邾,而以众加之可乎?知鲁不当以不德加邾,已知其危而不得不言也。杜注云:“何故不言?以上大夫阿附季孙之言鲁德如邾云云。则孟孙忿答大夫也,文义违背,似为未允。景伯不与伐邾之谋,而城下之盟,则深耻之。负载造于莱门,请释子服何于吴。释,舍也。释我,犹言舍我。请不与盟也。吴人许之,以王子姑曹当之而后止。传曰:“次国之上卿,当大国之中,中当其下,下当其上大夫。”以王子当景伯,重之也。注言鲁人欲留景伯质吴,复求王子交质,而后两止。皆非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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