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收江淮诸色人经纪本钱敕 中华文库 追收江淮诸色人经纪本钱敕作者:李昂(唐文宗) 唐(唐文宗) 本作品收录于《全唐文/卷0074》 中书门下省所将本钱,与诸色人,给驱使官文牒,于江淮诸道经纪,每年纳利,并无元额许置。如闻皆是江淮富家大户,纳利殊少,影庇至多。私贩茶盐,颇挠文法,州县之弊,莫甚于斯,宜并勒停。两省先给文牒,仍尽追收。其去年所减人数,虽无挟名,尚执两省文牒,亦宜收讫闻奏。以后不承正敕,不在更置之限。 💰古籍收集不易,打赏一杯奶茶提提神! × 谢谢大佬的支持! 支付宝 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