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卢灿策奏(天福三年三月详定院) 中华文库
进卢灿策奏〈(天福三年三月详定院)〉 唐 作者:阙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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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守洪洞县主簿卢灿进策云:“伏以刑狱至重,朝廷所难。尚书,省分职六司,天下谓之会府。且诸道决狱,若关人命,即刑部不合不知。欲请州府凡决大辟罪人,请逐季具有无申报刑部,仍具录案款事节,并本判官马部都虞候、司法参军、法直官、马部司判官名衔申闻。所贵或有案内情由不圆,刑部可行覆勘。如此则天下遵守法律,不敢轻议刑书,非唯免有衔冤,抑亦劝其立政者。”臣等参详,伏以人命至重,而国法须精。虽载旧章,更宜条理,诚为允当,望赐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