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窦温颜策奏(天福二年十月详定院) 中华文库
进窦温颜策奏〈(天福二年十月详定院)〉 唐 作者:阙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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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隰州蒲县令窦温颜进策一十一件,可行者有二。其一曰:“伏见所在县令,有差配百姓纸笔及课钱户者。朝廷付以宰字,贵要抚绥,支给料钱,合专慎守。逐日纸笔之用,所费不多;随处等力之名,皆有定数,多是擅放,甚为贪污。特望降以严条,除其宿弊。伏虑州县官逐月所给正俸,皆无见钱,使府给配之时,皆是虚头计算。伏请州县官所给料钱杂物准折一依逐处时估者。”
臣等参详,凡关课户,皆是强名。县宰将治凋疲,不合别生差配。据兹条件,请赐改更,所给料钱,难议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