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贯/卷一 中华文库
内经十二官论
心者,君主之官也,神明出焉。肺者,相传之官,治节出焉。肝者,将军之官,谋虑出焉。胆者,中正之官,断决出焉。膻中者,臣使之官,喜乐出焉。脾胃者,仓廪之官,五味出焉。大肠者,传道之官,变化出焉。小肠者,受盛之官,化物出焉。肾者,作强之官,伎巧出焉。三焦者,决渎之官,水道出焉。膀胱者,州都之官,津液藏焉,气化则能出矣。凡此十二官者,不得相失也。故主明则下安,以此养生则寿。殁世不殆,以为天下大昌。主不明则十二官危,使道闭塞而不通,形乃大伤。以此养生则殃。以为天下者,其宗大危,戒之戒之,至道在微,变化无穷。孰知其原,窘乎哉消者瞿瞿。孰知其要,闵闵之当。孰者为良,恍惚之数生于毫厘,毫厘之数起于度量。千之万之,可以益大,推之大之,其形乃制。[1] 玩内经注文。即以心为主。愚谓人身别有一主非心也。谓之君主之官。当与十二官平等。不得独尊心之官为主。 若以心之官为主。则下文主不明则十二官危。当云十一官矣。此理甚明。何注内经者昧此耶。盖此一主者。气血之根。 生死之关。十二经之纲维。医不达此。医云乎哉。 或问心既非主。而君主又是一身之要。然则主果何物耶。 何形耶。何处安顿耶。余曰悉乎问也。若有物可指。有形可见。人皆得而知之矣。惟其无形与无物也。故自古圣贤。 因心立论。而卒不能直指其实。孔门之一贯。上继精一执中之统。惟曾子子贡得其传。然而二子俱以心悟。而非言传 也。若以言传。当时门人之所共闻。不应复有何谓之问也。后来子思衍其传而作中庸。天命之性。以中为大本。 而终于无声无臭。孟子说不动心有道。而根于浩然之气。及问浩然之气。而又曰难言也。老氏道德经云。谷神不死。 是为玄牝之门。造化之根。又口。恍恍惚惚。其中有物。佛氏心经云。空中无色。无受想形识。无眼耳鼻舌身意。又曰。 万法归一。一归何处。夫一也中也性也。浩然也。玄牝也。空中也。皆虚名也。不得已而强名之也。立言之士。皆可以 虚名著论。至于行医济世。将以何味的为君主之药。而可以纲维一身之疾病耶。余一日遇一高僧问之。自心是佛。佛在 胸中也。僧曰非也。在胸中者是肉团心。有一真如心是佛。又问僧曰。真如心有何形状。僧曰无形。余又问在何处安 寄。僧曰想在下边。余曰此可几于道矣。因与谈内经诸书。及铜人图。豁然超悟。唯唯而退。今将十二经形景图。逐 一申示。俾学人按图考索。据有形之中。以求无形之妙。自得之矣。特撰形影图说于后。
形景图说
脏腑内景各有区别。咽喉二窍。同出一脘。异途施化。喉在前主出。咽在后主吞。喉系坚空。连接肺本。 为气息之路。呼吸出入。下通心肝之窍。以激诸脉之行。气之要道也。咽系柔空。下接胃本。为饮食之路。水谷同下。 并归胃中。乃粮运之关津也。二道并行。各不相犯。盖饮食必历气口而下。气口有一会厌。当饮食方咽。会厌即垂。 厥口乃闭。故水谷下咽。了不犯喉。言语呼吸。则会厌开张。当食言语。则水谷乘气。送入喉脘。遂呛而咳矣。喉 下为肺。两叶白莹。谓之华盖。以复诸脏。虚如蜂窠。 下无透窍。故吸之则满。呼之则虚。一吸一呼。本之有源。无有穷也。乃清浊之交运。人身之橐龠。肺之下为心。 心有系络上系于肺。肺受清气。下乃灌注。其象尖长而圆。其色赤。其中窍数多寡各异。迥不相同。上通于舌。 下无透窍。心之下有心包络。即膻中也。象如仰盂。心即居于其中。九重端拱。寂然不动。凡脾胃肝胆两肾膀胱。 各有一系。系于包络之旁以通于心。此间有宗气。积于胸中。出于喉咙。以贯心脉而行呼吸。即如雾者是也。 如外邪干犯。则犯包络。心不能犯。犯心即死矣。此下有膈膜。与脊胁周回相着。遮蔽浊气。使不得上熏心肺。 膈膜之下有肝。肝有独叶者。有二三叶者。其系亦上络于心包。为血之海。上通于目。下亦无窍。肝短叶中。有 胆附焉。胆有汁。藏而不写。此喉之一窍也。施气运化。熏蒸流行。以成脉络者如此。咽至胃。长一尺六寸。通谓 之咽门。咽下是膈膜。膈膜之下。有胃盛受饮食。而腐熟之。其左有脾。与胃同膜。而附其上。其色如马肝赤紫。 其形如刀镰。闻声则动。动则磨胃。食乃消化。胃之左有小肠。后附脊膂。左环回周迭积。其注于回肠者。外附脐上。 共盘十六曲。右有大肠。即回肠。当脐左。回周迭积而下。亦盘十六曲。广肠附脊。以受回肠。左环迭积。下辟 乃出滓秽之路。广肠左侧为膀胱。乃津液之府。五味入胃。其津液上升。精者化为血脉。以成骨髓。津液之余。流 入下部。得三焦之气施化。小肠渗出。膀胱渗入。而溲便注泄矣。凡胃中腐熟水谷。其精气自胃口之上口。曰贲门。 传于肺。肺播于诸脉。其滓秽自胃之下口曰幽门。传于小肠。至小肠下口。曰阑门。泌别其汁。清者渗出小肠。而渗 入膀胱。滓秽之物。则转入大肠。膀胱赤白莹净。上无所入之窍。止有下口。全假三焦之气化施行。气不能化。则闭 格不通而为病矣。此咽之一窍。资生气血。转化糟粕。而出入如 此。三焦者。上焦如雾。中焦如沤。下焦如渎。有名无形。主持诸 气。以象三才。故呼吸升降。水谷腐熟。皆待此通达。与命门相为表里。上焦出于胃口。并咽以上贯膈而布胸中走 腋。循太阴之分。而行传胃中谷味之精气于肺。肺播于诸脉。即膻中气海所留宗气是也。中焦在中脘。不上不下。 主腐熟水谷。泌糟粕。蒸津液。化其精微。上注于肺脉。乃化为血液。以奉生身。莫贵于此。即肾中动气。 非有非无。如浪花泡影是也。下焦如渎。其气起于胃下脘。别回肠。注于膀胱。主出而不纳。即州都之官气 化则能出者。下焦化之也。肾有二。精所舍也。生于脊膂十四椎下。两旁各一寸五分。形如豇豆。相并而曲附于 脊外。有黄脂包裹。里白外黑。各有带二条。上条系于心包。下条过屏翳穴后趋脊骨。两肾俱属水。但一边属阴。一 边属阳。越人谓左为肾。右为命门非也。命门即在两肾各一寸五分之间。当一身之中。易所谓一阳陷于二阴之中。 内经曰。七节之旁。有小心是也。名曰命门。是为真君真主。乃一身之太极。无形可见。两肾之中。是其安宅也。 其右旁有一小窍。即三焦。三焦者。是其臣使之官。禀命而行。周流于五脏六腑之间而不息。名曰相火。相火者。言 如天君无为而治。宰相代天行化。此先天无形之火。与后天有形之心火不同。其左旁有一小窍。乃真阴。真水汽 也。亦无形。上行夹脊。至脑中为髓海。泌其津液。注之于脉。以荣四支。内注五脏六腑。以应刻数。亦随相火 而潜行于周身。与两肾所主后天有形之水不同。但命门无形之火。在两肾有形之中。为黄庭。故曰五脏之真。惟 肾为根。褚齐贤云。人之初生受胎。始于任之兆。惟命门先具。有命门。然后生心。心生血。有心然后生肺。肺 生皮毛。有肺然后生肾。肾生骨髓。有肾则与命门合。二数备。是以肾有两岐也。可见命门为十二经之主。肾 无此。则无以作强。而技巧不出矣。膀胱无此。则三焦之气不化。而水道不 行矣。脾胃无此。则不能蒸腐水谷。而五味不出矣。肝胆无此。 则将军无决断。而谋虑不出矣。大小肠无此。则变化不行。而二便闭矣。心无此。则神明昏。而万事不能应矣。正 所谓主不明则十二官危也。余有一譬焉。譬之元宵之鳌山走马灯。拜者舞者飞者走者。无一不具。其中间惟是一 火耳。火旺则动速。火微则动缓。火熄则寂然不动。而拜者舞者飞者走者。躯壳未尝不存也。故曰汝身非汝所有 。是天地之委形也。余所以谆谆必欲明此论者。欲世之养身者治病者。的以命门为君主。而加意于火之一字。夫 既曰立命之门。火乃人身之至宝。何世之养身者。不知保养节欲。而日夜戕贼此火。既病矣。治病者。不知温养此 火。而日用寒凉。以直灭此火。焉望其有生气耶。经曰。主不明则十二官危。以此养生则殃。戒之戒之。余今直 指其归元之路而明示之。命门君主之火。乃水中之火。相根据而永不相离也。火之有余。缘真水之不足也。毫不敢去 火。只补水以配火。壮水之主。以镇阳光。火之不足。因见水之有余也。亦不必泻水。就于水中补火。益火之原。 以消阴翳。所谓原与主者。皆属先天无形之妙。非曰心为火而其原在肝。肾为水而其主属肺。盖心脾肾 肝肺。皆后天有形之物也。须有无形之火。配无形之水。直探其君主之穴宅而求之。是为同气相求。斯易以入也。 所谓知其要者。一言而终也。若夫风寒暑湿燥火之入于人身。此客气也。非主气也。主气固。客气不能入。今之 谈医者。徒知客者除之。漫不加意于主气何哉。纵有言固主气者。专以脾胃为一身之主。焉知坤土是离火所生。 而艮土又属坎水所生耶。明乎此。不特医学之渊源有自。而圣贤道统之传。亦自此不昧。而所谓一贯 也。浩然也。明德也。玄牝也。空中也。太极也。同此一火而已。为圣为贤。为佛为仙。不过克全此火而归之 耳。小子兹论。阐千古之未明。慎勿以为迂。 系辞曰。易有太极。是生两仪。周子惧人之不明。而制为太 极图。无极而太极。无极者。未分之太极。太极者。已分之阴阳也。一中分太极。中字之象形。正太极之形也。 一即伏羲之奇一而圆之。即是无极。既曰先天太极。天尚未生。尽属无形。何为伏羲画一奇。周子画一圈。又涉 形迹矣。曰此不得已而开示后学之意也。夫人受天地之中以生。亦原具有太极之形。在人身之中。非按形考索。 不能穷其奥也。 \r形象图\p07-f56a1.bmp\r 两肾俱属水。左为阴水。右为阳水。以右为命门非也。命门在两肾中。命门左边小黑圈是真水之穴。命门右 边小白圈是相火之穴。此一水一火俱无形。日夜潜行不息。两肾在人身中合成一太极。自上数下十四节。自 下数上七节。 \r图\p07-f56a2.bmp\r \r图\p07-f56a3.bmp\r 余因按古铜人图。画一形象。而人身太极之妙。显然可见。是岂好事哉。亦不得已也。试即命门言之。 命门在人身之中。对脐附脊骨。自上数下。则为十四椎。自下数上。则为七椎。内经曰。七节之旁。有小 心。此处两肾所寄。左边一肾。属阴水。右边一肾。属阳水。各开一寸五分。中间是 命门所居之官。即太极图中之白圈也。其右旁一小白窍。即相 火也。其左旁之小黑窍。如天一之真水也。此一水一火。俱属无形之气。相火禀命于命门。真水又随相火。自 寅至申。行阳二十五度。自酉至丑。行阴二十五度。日夜周流于五脏六腑之间。滞则病。息则死矣。人生男女 交媾之时。先有火会。而后精聚。故曰火在水之先。人生先生命门火。此褚齐贤之言也。发前人之 所未发。世谓父精母血非也。男女俱以火为先。男女俱有精。但男子阳中有阴。以火为主。女子阴中有阳。以精 为主。谓阴精阳气则可。男女合。此二气交聚。然后成形。成形俱属后天矣。后天百骸俱备。若无一点先天火 气。尽属死灰矣。故曰主不明。则十二官危。 或又问曰。如上所言。心为无用之物耶。古之圣贤。未有不以正心养心尽心为训。而先生独欲外心以言道。 恐心外之道。非至道也。余曰。子细玩经文。自得之矣。经曰。神明出焉。则所系亦重矣。岂为无用哉。盍不观 之朝廷乎。皇极殿。是王者向明出治之所也。乾清宫。是王者向晦晏息之所也。指皇极殿而即谓之君身可乎。盖 元阳君主之所以为应事接物之用者。皆从心上起经纶。故以心为主。至于栖真养息。而为生生化化之根者。 独藏于两肾之中。故尤重于肾。其实非肾而亦非心也。
阴阳论
阴阳之理。变化无穷。不可尽述。姑举其要者言之。夫言阴阳者。或指天地。或指气血。或指乾坤。此对待 之体。其实阳统乎阴。天包乎地。血随乎气。故圣人作易。于干则曰大哉干元。乃统天。于坤则曰至哉坤元。乃 顺承天。古人善体易义。治血必先理气。血脱益气。故有补血不用四物汤之论。如血虚发热。立补血汤一方。以 黄一两为君。当归四钱为臣。气药多而血药少。使阳生阴长。又如失血暴甚欲绝者。以独参汤一两顿煎服。 纯用气药。斯时也。有形之血。不能速生。几微之气。所当急固。使无形生出有形。盖阴阳之妙。原根于无也。 故曰无名天地之始。生死消长。阴阳之常度。岂人所能损益哉。圣人裁成天地之化。辅相天地之宜。每寓扶阳抑 阴之微权。方复而先忧七日之来。未济而预有衣HT之备。防未然而治未病也。然生而老。老而病。病而死。人 所不能免。但其间有寿夭长短之差。此岐黄之道所由始。神农尝药。按阴阳而分寒热温凉辛甘酸苦咸之辨。凡 辛甘者属阳。温热者属阳。寒凉者属阴。酸苦者属阴。阳主生。阴主杀。司命者欲人远杀而就生。甘温者用之。 辛热者用之。使共跻乎春风生长之域。一应苦寒者俱不用。不特苦寒不用。至于凉者亦少用。盖凉者秋气也。 万物逢秋风不长矣。或时当夏令。暑邪侵入。或过食炙辛热而成疾者。暂以苦寒一用。中病 即止。终非济生之品。世之惯用寒凉者。闻余言而怪矣。幸思而试之。其利溥哉。若夫尊生之士。不须服食。 不须导引。不须吐纳。能大明生死。几于道矣。生之门。死之户。不生则不死。上根顿悟无生。其次莫若寡欲。 未必长生。亦可却病。反而求之。人之死。由于生。人之病。由于欲。上工治未病。下工治已病。已病 矣。绎其致病之根。由于不谨。急远房帏。绝嗜欲。庶几得之。世人服食以图长生惑矣。甚者日服补药。以资纵 欲。则惑之甚也。 天上地下。阴阳之定位。然地之气每交于上。天之气每交于下。故地天为泰。天地为否。圣人参赞天地。 有转否为泰之道。如阳气下陷者。用味薄气轻之品。若柴胡升麻之类。举而扬之。使地道左旋。而升于九天之 上。阴气不降者。用感秋气肃杀为主。若瞿麦扁蓄之类。抑而降之。使天道右迁而入于九地之 下。此东垣补中益气汤。万世无穷之利。不必降也。升清浊自降矣。 春秋昼夜。阴阳之门户。一岁春夏为阳。秋冬为阴。一月朔 后为阳。望后为阴。一日昼为阳。夜为阴。又按十二时而分五藏之阴阳。医者全凭此。以明得病之根原。而施 治疗之方术。 春夏秋冬。非今行夏之时。当根据周正建子。冬至一阳生。夏至一阴生。此二至最为紧要。至者极也。阴极生 阳。绝处逢生。自无而有。阳极生阴。从有而无。阳变阴化之不同也。若春分秋分。不过从其中平分之耳。然 其尤重者。独在冬至。故易曰。先王以至日闭关。闭关二字。须看得广。观月令云。是月斋戒掩 身。以待阴阳之所定。则不止关市之门矣。 或问冬至一阳生。当渐向暖和。何为腊月大寒。冰雪反盛。夏至一阴生。当渐向清凉。何为三伏溽暑。酷 热反炽。亦有说乎。曰此将来者进。成功者退。隐微之际。未易以明也。盖阳复于下。逼阴于上。井水汽蒸。 而坚冰至也。阴盛于下。逼阳于上。井水寒。而雷电合也。今人病面红口渴烦燥喘咳者。谁不曰火 盛之极。抑孰知其为肾中阴寒所逼乎。以寒凉之药进而毙者。吾不知其几矣。冤哉冤哉。 朔望分阴阳者。初一日为死魄。阴极阳生。初三日而。十三日而几望。十五则盈矣。渐至二十已后。 月廓空虚。海水东流。人身气血亦随之。女人之经水。期月而满。满则溢。阴极而 少阳生。始能受孕。故望以前属阳。 阳病则昼重而夜轻。阳气与病气交旺也。阴病则昼轻而夜重。阴气与病气交旺也。若夫阳虚病则昼轻。 阴虚病则夜轻。阴阳各归其分也。治之者既定其时。以证其病。若未发之时。当迎而夺之。如孙子之用兵。在 山谷则塞渊泉。在水陆则把渡口。若正发之时。当避其锐锋。若势已杀。当击其惰归。恐旷日迟久。 反生他患也。至于或昼或夜。时作时止。不时而动。是纯虚之证。又不拘于昼夜之定候。当广服补药。以养其 正。如在平川广漠。当清野千里。又以十二时。分发五脏六腑。自子至午。行阳 之分。自午至亥。行阴之分。仲景云。少阴之病欲解时。从子至寅。乘此阳道方亨之时而投之。药易以入。故 仲景伤寒论中。逐时分治。不可不考。 年月日时。皆当各分阴阳。此其大略也。独甲子运气。内经虽备言之。往往不验。当时大挠作甲子。即以 本年本月本日本时为始。统纪其数如此。未必能直推至上古甲子年甲子月日时为历元也。内经特明气运有如许 之异。民病亦有如许之别如此。读内经者。不可执泥。譬如大明统历。选择已定。可信乎。不可信乎。 阳一而实。阴二而虚。盖阴之二。从阳一所分。故日秉全体。月有盈亏。人之初生。纯阳无阴。赖其母 厥阴乳哺。而阴始生。是以男子至二八。而精始通。六十四而精已绝。女子至二七。而经始行。四十九而经已 绝。人身之阴。止供三十年之受用。可见阳常有余。阴常不足。况嗜欲者多。节欲者少。故自幼至老。补阴 之功。一日不可缺。此阴字指阴精而言。不是泛言阴血。今之以四物汤补阴者误也。王节斋云。水虚成病者。 十之八九。火虚成病者。十之一二。微得其意矣。褚侍中云。男子阴已耗。而思色以降其精。则精不出而内败。 小便道涩如淋。阳巳痿而复竭之。则大小便牵痛。愈痛则愈便。愈便则愈痛。玩褚王二公之言。阴中有水有火。 水虚者固多。火衰者亦不少。未有精泄已虚。而元阳能独全者。况阴阳互为其根。议补阴者。须以阳为 主。盖无阳则阴无以生也。 男子抱阳而负阴。女子抱阴而负阳。人身劈中分阴阳左右。男子右属火而为气。左属水而为血。女子右属 水。而左属火。凡人半肢风者。男子多患左。女子多患右。岂非水不能营耶。 此皆泛言阴阳之理。有根阴根阳之妙。不穷其根。阴阳或 几乎息矣。谈阴阳者。俱曰气血。是矣。讵知火为阳气之根。水为阴血之根。盍观之天地间。日为火之精。故 气随之。月为水之精。故潮随之。然此阴阳水火。又同出一根。朝朝禀行。夜夜复命。周流而不息。相偶而不离 。惟其同出一根。而不相离也。故阴阳又各互为其根。阳根于阴。阴根于阳。无阳则阴无以生。无 阴则阳无以化。从阳而引阴。从阴而引阳。各求其属而穷其根也。世人但知气血为阴阳。而不知水火为阴阳之 根。能知水火为阴阳。而误认心肾为水火之真。此道之所以不明不行也。试观之天上。金木水火土五星见在。 而日月二曜。所以照临于天地间者。非真阴真阳乎。人身心肝脾肺肾五行俱存。而所以营运于五脏六腑之间者。 何物乎。有无形之相火行阳二十五度。无形之肾水行阴二十五度。而其根则原于先天太极之真。此所 以为真也。一属有形。俱为后天。而非真矣非根矣。谓之根。如木之根而枝叶所由以生者也。 既有真阴真阳。何谓假阴假阳。曰此似是而非。多以误人。不可不知。如人大热发燥口渴舌燥。非阳证 乎。余视其面色赤。此戴阳也。切其脉。尺弱而无力。寸关豁大而无伦。此系阴盛于下。逼阳于上。假阳之证。 余以假寒之药。从其性而折之。顷刻平矣。如人恶寒身不离复衣。手足厥冷。非阴证乎。余视其面色滞。切其 脉涩。按之细数而有力。此系假寒之证。寒在皮肤。热在骨髓。余以辛凉之剂。温而行之。一汗而愈。凡此皆因 真气之不固。故假者得以乱其真。假阳者。不足而示之有余也。假阴者。有余而示之不足也。既已识其假矣。 而无术以投其所欲。彼亦捍格而不入。经曰。伏其所主。而先其所因。其始则异其终则同。可使去邪。而归于正矣。 有偏阴偏阳者。此气禀也。太阳之人。虽冬月身不须绵。口 常饮水。色欲无度。大便数日一行。芩连栀柏大黄芒硝。恬不知 怪。太阴之人。虽暑月不离复衣。食饮稍凉。便觉腹痛泄泻。参术姜桂。时不绝口。一有欲事。呻吟不已。此 两等人者。各禀阴阳之一偏者也。与之谈医。各执其性之一偏而目为全体。常试而漫为之。虽与之言。必不见 信。是则偏之为害。而误人多矣。今之为医者。鉴其偏之弊。而制为不寒不热之方。举世宗之。以 为医中王道。岂知人之受病。以偏得之。感于寒则偏于寒。感于热则偏于热。以不寒不热之剂投之。何以补其 偏而救其弊哉。故以寒治热。以热治寒。此方士之绳墨也。然而苦寒频进。而积热弥炽。辛热比年。而沉寒益 滋者何耶。此不知阴阳之属也。经曰。诸寒之而热者取之阴。诸热之而寒者取之阳。所谓求其属也。斯理也。 惟王太仆能穷之。注云。寒之不寒。是无水也。热之不热。是无火也。无水者。壮水之主。以镇阳光。无火者。 益火之原。以消阴翳。启玄达至理于绳墨之外。而开万世医学之源也。 阴阳者虚名也。水火者物理也。寒热者。天下之淫气也。水火者。人之真元也。淫气凑疾。可以寒热药施 之。真元致病。即以水火之真调之。然不求其属。投之不入。先天水火。原属同宫。火以水为主。水以火为 原。故取之阴者。火中求水。其精不竭。取之阳者。水中寻火。其明不熄。斯大寒大热之病。得其平 矣。偏寒偏热之士。不可与言也。至于高世立言之士。犹误认水火为心肾。无怪乎后人之懵懵也。
五行论
以木火土金水。配心肝脾肺肾。相生相克。素知之矣。诸书有云。五行唯一。独火有二。此言似是而非。 论五行俱各有二。奚独一火哉。若论其至。五行各有五。五五二十五。五行各具一太 极。此所以成变化而行鬼神也。今以五行之阴阳生死言之。木 有甲木属阳。乙木属阴。人身之胆是甲木。属足少阳。肝是乙木。属足厥阴。甲木生于亥而死于午。乙木生于 午而死于亥。火有丙火属阳。丁火属阴。人身之相火属手少阳。心火属手少阴。丙火生于寅而死于酉。丁火生 于酉而死于寅。水有壬水属阳。癸水属阴。人身之肾水属足少阴。膀胱属足太阳。壬水生于申而死于卯。癸水 生于卯而死于申。土有戊土属阳。己土属阴。人身之胃土属足阳明。脾土属足太阴。戊土生于寅而死于酉。己 土生于酉而死于寅。金有庚金属阳。辛金属阴。人身之肺金属手太阴。大肠金属手阳明。庚金生于巳而死于子。 辛金生于子而死于巳。欲察病情者。专以时日之生旺休囚。而验其阴阳之属。如胆火旺。则寅卯旺而午未衰。 肝火旺。则午未甚而亥子衰。五行各以其类推之。 独土金随母寄生。故欲补土金者。从寄生处而补其母。是以东垣有隔二之治。是从母也。有隔三之治。 又从母之外家也。土金惟寄生。故其死为真死。惟水火从真生。故其死不死。绝处逢生矣。归库者。绝其生气 而收藏也。返魂者。续其死气而变化也。况水火随处有生机。钻木可取。击石可取。圆珠可取。方诸取水。 掘地取水。承露取水。若金死不救。土死不救。木死不救。是以余于五行中。独重水火。而其生克之妙用。 又从先天之根。而与世论不同。 近世人皆曰。水克火。而余独曰水养火。世人皆曰金生水。而余独曰水生金。世人皆曰土克水。而余独于 水中补土。世人皆曰木克土。而余独升木以培土。若此之论。颠倒拂常。谁则信之。讵知君相二火。以肾为 宫。水克火者。后天有形之水火也。水养火者。先天无形之水火也。海中之金。未出沙土。不经锻 炼。不畏火。不克木。此黄钟根本。人之声音。出自肺金。清浊轻 重。丹田所系。不求其原。徒事于肺。抑末也。今之言补肺者。人 参黄。清肺者。黄芩麦冬。敛肺者。五味诃子。泻肺者。葶苈枳壳。病之轻者。岂无一效。若本源亏损。毫 不相干。盖人肺金之气。夜卧则归藏于肾水之中。丹家谓之母藏子宫。子隐母胎。此一脏名曰娇脏。畏热畏寒。 肾中有火。则金畏火刑而不敢归。肾中无火。则水冷金寒而不敢归。或为喘胀。或为咳哕。或为不 寐。或为不食。如丧家之狗。斯时也。欲补土母以益子。喘胀愈甚。清之泻之。肺气日消。死期迫矣。惟收敛 者。仅似有理。然不得其门。从何而入。仁斋直指云。肺出气也。肾纳气也。肺为气之主。肾为气之本。凡气 从脐下逆奔而上者。此肾虚不能纳气归元也。毋徒从事于肺。或壮水之主。或益火之原。火向水中生矣。 若夫土者。随火寄生。即当随火而补。然而补火。有至妙之理。阳明胃土。随少阴心火而生。故补胃土 者补心火。而归脾汤一方。又从火之外家而补之。俾木生火。火生土也。太阴脾土。随少阳相火而生。故补脾 土者。补相火。而八味丸一方。合水火既济而蒸腐之。此一理也至理也。人所不知。人所不信。余持申 言之。盖混沌之初。一气而已。何尝有土。自天一生水。而水之凝成处始为土。此后天卦位。艮土居坎水之次 也。其坚者为石。而最坚者为金。可见水土金。先天之一原也。又有补子之义。盖肺为土之子。先补其子。 使子不食母之乳。其母不衰。亦见金生土之义。又有化生之妙。不可不知。甲木戊土所畏。畏其所胜。不 得已以己妹嫁之。配为夫妇。后归外氏成家。此甲己化土。其间遇龙则化。不遇龙则不化。凡化物以龙为主。 张仲景立建中汤。以健脾土。木曰曲直。曲直作酸。芍药味酸属甲木。土曰稼穑。稼穑作甘。甘草味甘属己 土。酸甘相合。甲己化土。又加肉桂。盖桂属龙火。使助其化也。仲景立方之妙类如此。又以见木生土之 义。盖土无定位。旺于四季。四季俱有生理故及之。至于木也者。 以其克土。举世欲伐之。余意以为木借土生。岂有反克之理。惟 木郁于下。故其根下克。盖木气者。乃生生之气。始于东方。盍不观之为政者。首重农事。先祀芒神。芒神者 木气也。春升之气也。阳气也。元气也。胃气也。同出而异名也。我知种树而已。雨以润之。风以散之。日 以暄之。使得遂其发生长养之天耳。及其发达既久。生意已竭。又当敛其生生之气。而归于水土之中。以 为来春发生之本。焉有伐之之理。此东垣脾胃论中用升柴以疏木气。谆谆言之详也。但未及雨润风散。与夫归 根复命之理。余于木郁论中备言之。总之申明五行之妙用。专重水火耳。 论五行各有五 以火言之。有阳火。有阴火。有水中之火。有土中之火。有金中之火。有木中之火。阳火者。天上日月 之火。生于寅而死于酉。阴火者。炳烛之火。生于酉而死于寅。此对待之火也。水中火者。霹雳火也。即龙雷之 火。无形而有声。不焚草木。得雨而益炽。见于季春而伏于季秋。原夫龙雷之见者。以五月一阴生。水底冷而 天上热。龙为阳物。故随阳而上升。至冬一阳来复。故龙亦随阳下伏。雷亦收声。人身肾中相火。亦犹是也。 平日不能节欲。以致命门火衰。肾中阴盛。龙火无藏身之位。故游于上而不归。是以上焦烦热咳嗽等证。善治 者。以温肾之药。从其性而引之归原。使行秋冬阳伏之令。而龙归大海。此至理也。奈何今之治阴虚火衰者。 以黄柏知母为君。而愈寒其肾。益速其毙。良可悲哉。若有阴虚火旺者。此肾水干枯而火偏盛。宜补水以配 火。亦不宜苦寒之品以灭火。壮水之主。以镇阳光。正谓此也。如灯烛火。亦阴火也。须以膏油养之。不得杂 一滴寒水。得水即灭矣。独有天上火入于人身。如河间所论六气暑热之病。及伤暑中暑之疾。可以凉水沃之。 可以苦寒解之。其余炉中火者。乃灰土中无焰之火。得木则烟。见湿则灭。须以炭培。实以温 烬。人身脾土中火。以甘温养其火。而火自退。经曰。劳者温之。 损者温之。甘能除大热。温能除大热。此之谓也。 空中之火。附于木中。以常有坎水滋养。故火不外见。惟干柴生火、燎原不可止遏。力穷方止。人身肝火内 炽。郁闷烦躁。须以辛凉之品发达之。经曰。木郁则达之。火郁则发之。使之得遂其炎上之性。若以寒药下 之。则愈郁矣。热药投之。则愈炽矣。 金中火者。凡山中有金银之矿。或五金埋瘗之处。夜必有火光。此金郁土中而不得越。故有光辉发见于 外。人身皮毛空窍中。自觉针刺蚊咬。及巅顶如火炎者。此肺金气虚。火乘虚而现。肺主皮毛也故也。经曰。 东方木实。因西方金虚也。补北方之水。即所以泻南方之火。虽曰治金中之火。而通治五行之火。无余蕴矣。 以水言之。有阳水。有阴水。有火中之水。有土中之水。有金中之水。有木中之水。阳水者。坎水也。 气也。希夷先生阴阳消息论曰。坎以一阳陷于二阴。水汽潜行地中。为万物受命根本。盖润液也。气之液也。 月令于仲秋云。杀气浸盛。阳气日衰水始涸。是水之涸地之死也。于仲冬云。水泉动。是月一阳生。是水 之动地之生也。谓之火中之水可也。谓之土中之水可也。阴水者。兑泽也。形也。一阴上彻于二阳之上。以有 形之水。普施万物。下降为资生之利泽。在上即可谓雨露之水。在下即为大溪之水。人之饮食入胃。命门之火。 蒸腐水谷。水谷之气。上熏于肺。肺通百脉。水精四布。五经并行。上达皮毛。为汗为涕为唾为津。下濡膀胱。 为便为液。至于血亦水也。以其随相火而行。故其色独红。周而复始。滚滚不竭。在上即可为天河水。在下 即为长流水。始于西北天门。终于东南地户。正所谓黄河之水天上来。奔流到海不复回。故黄河海水。皆同色也。 金中之水。矿中之水银是也。在人身为骨中之髓。至精至 贵。人之宝也。木中水者。巽木入于坎水而上出。其水即木中之脂膏。人身足下有涌泉穴。肩上有肩井穴。此 暗水潜行之道。凡津液润布于皮肤之内者。皆井泉水也。夫水有如许之不同。总之归于大海。天地之水。以海 为宗。人身之水。以肾为源。而其所以能昼夜不息者。以其有一元之干气为太极耳。此水中之五 行也。明此水火之五行。而土木金可例推矣。经曰。纪于水火。余气可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