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约 阿巴哈依图界约
清政府、俄罗斯国
1727年10月24日
译者:施绍常
一七二七年十月二十四日,雍正五年九月初十日,俄历一七二七年十月十二日,阿巴哈依图。本界约有俄、蒙文本,原无汉文本,现本为施绍常据俄文本汉译。

    按照布连斯奇条约为中、俄两国画定疆界事,由恰克图左段起线,直至额尔古讷河之最高处止,两国所设界牌录后:

    清国特遣蒙古喀尔喀郡王那彦泰、总理界务官瑚毕图,与俄国派驻北京使署参赞兼界务官格拉什诺甫,阅定以下办法,按照一七二七年八月二十日两国全权在波尔河边所定界约,所有山岭、河水以及荒野之地均经两国派员勘明画定,并在批准应有鄂博地方一一设立。向南起,顺布尔古特依山梁,至狄列图地方,共有鄂博四座;此鄂博相对者,设有中国卡伦四:一、奇兰,二、齐克太,三、阿鲁奇都埒,四、阿鲁哈当苏,均以一段之楚库河为界。沿楚库河之南岸一带,向有鄂博六座;俄人之过冬者有二:一在楚库河之南段地方,并在舍尔巴哈草地尽头处,正与重设鄂博地方相近;二在阿鲁奇都埒河口,并在楚库河之南岸。所建房屋,俄国界务官遵照现定条约,飭令拆毁,以清疆界。俄国布拉赤人向在中国所设卡伦以外奇都埒上游一带游牧为业,此项俄民应即迁至楚库河北岸居住,免致将来生事。两国界务官商定办法,凡楚库河之南岸一带,俄国人民不准迁往居住,并经中国政府颁谕飭令该管卡伦随时稽查,遇有卡伦房屋损坏之处,亦即赶为修理。自阿鲁哈当苏鄂博至额波尔哈当苏暨察罕鄂拉,查照条约,所有中间以及附近处之空地,适中平分;从此起,鄂博已设四十八座。凡设鄂博地方,均附近俄国所辖边境。鄂博处,遇有山岭暨著名地方,即以此为两国疆界。各处鄂博之应有者,亦已按序设立,且与中国北段之卡伦鄂博相近。中国托果萨人,向在赤夺格地方一带游牧者,界务官遵照条约,将此项人民迁回原处。自察罕鄂拉卡伦鄂博至额尔古讷河最高处之中国卡伦鄂博,在此附近一带已设鄂博五座,各清疆界,并经两国政府颁谕,令各管卡伦者知悉。凡两国人民,自立约后,不准随意越界。观以上办法,两国疆界均已分别清楚,彼此争端亦可永远断绝。即两国人民因偷窃事而越界者,自定界后,亦不得任意出入。复以俄、蒙二文合写鄂博单,粘贴木牌,竖之于各要地,俾众周知。此单内详细注明,谓:由布尔古特依山至额尔古讷河,其间所经山、河、台干均已排列号数,设立鄂博各等语。兹将其所开号数界单照录于后:

    布尔果特依山南段尽头处,设第一鄂博。

    布尔果特依山之东,正对柴达穆湖,在此山之北,设第二鄂博。

    呼尔林克山岭之南,正对盐池山之尽头处,设第三鄂博。

    向狄列图地方并对楚库河之右段有岭,岭上设第四鄂博。

    舍尔巴哈草地,在楚库河上游尽头处,沿岸设第五鄂博。

    齐克太河口楚库河之岸边有山,山上设第六鄂博。

    哈普察盖小河,由楚库河流入,沿岸设第七鄂博。

    阿鲁奇都埒河流入楚库河之沿岸,设第八鄂博。

    乌伊勒戛小河为产草之地,并在楚库河岸,设第九鄂博。

    阿鲁哈当苏河口楚库河岸,设第十鄂博。

    乌里雷小河之贴近者为阿鲁哈当苏,其凸出处有旧鄂博一座,小河北岸,设第十一鄂博。

    乌布尔哈达音乌苏有旧鄂博一座,靠北段岭上,设第十二鄂博。

    旧设鄂博之库穆伦岭,其在北段者,设第十三鄂博。

    旧设鄂博之奎河,其北段者为库穆伦岭,在此尽头处,设第十四鄂博。

    旧设鄂博之昆古尔特小河,其北段者为库穆伦岭,在此尽头处,设第十五鄂博。

    乌诺拿河之北段贴近阿申盖小河,此最高处旧有卡伦鄂博,向北岭上,设第十六鄂博。

    旧有鄂博之哈喇果求里,其向北之岭上,设第十七鄂博。

    旧有卡伦鄂博之呼苏鲁克,在呼苏鲁克岭小河之北,其北段岭上,设第十八鄂博。

    旧有鄂博之巴勒济巴图哈当,其右段向北莫恩柯岭上,设第十九鄂博。

    旧有卡伦鄂博之柯莫勒,向北横有山岭,贴近巴勒济勘小河,其南段向西地方,设第二十鄂博。

    旧有鄂博之格勒达塔在格勒达塔山之北段,此山众呼为毕勒赤尔,其岭上,设第二十一鄂博。

    旧有卡伦鄂博之克尔浑,向北为克尔浑河,其左段岭上,设第二十二鄂博。

    旧有鄂博之布库昆河,向北左段地方为哈勒高岭,岭上设第二十三鄂博。

    旧有卡伦鄂博之吉勒毕里,在吉勒毕里小河,其北段地方为巴依什里克岭,岭上设第二十四鄂博。

    旧有鄂博之阿勒塔干,在布攸哈图之北段,岭上设第二十五鄂博。

    旧有卡伦鄂博之阿里楚雅小河,在果尔墨齐小河之北,并顺岭之最尖处,此岭上设第二十六鄂博。

    旧有鄂博之尼尔克罗,向北为果索勒台小河,其南段岭上,设第二十七鄂博。

    旧有卡伦鄂博之塔布恩托罗果,向北左段地方为克尔河,此北岸之阿达尔嘎岭上,设第二十八鄂博。

    旧有鄂博之洪果,其北段岭上,设第二十九鄂博。

    旧有卡伦鄂博之阿勒呼特,其北段尽头处并在布格尔,设第三十鄂博。

    旧有卡伦鄂博之阿勒呼特,正与乌诺拿河北段尽头处相对,并在阿喇巴彦租里克之左面岭上,设第三十一鄂博。

    旧有鄂博之乌布尔巴彦租里克必特开,其北段并在黑岭上,设第三十二鄂博。

    旧有卡伦鄂博之贝尔奇岭,其在北向者,设第三十三鄂博。

    旧有鄂博之呼尔奇,顺北面岭上,设第三十四鄂博。

    旧有卡伦鄂博之蒙古特努克,其北段地方,并在岭之尽头处,设第三十五鄂博。

    旧有鄂博之柯勒,向北为吐尔基诺,大河岭之凸出处,设第三十六鄂博。

    旧有卡伦鄂博之托索克托尔,其北面并在托索克岭上,设第三十七鄂博。

    旧有鄂博之得舌楚,其北面并在霍依岭上,设第三十八鄂博。

    旧有卡伦鄂博之霍林那喇逊,其北面并在岭之凸出处,设第三十九鄂博。

    旧有鄂博之散多尔特,在沙喇鄂那之北,设第四十鄂博。

    旧有卡伦鄂博之乌布尔托克托尔,在托克托尔小河之北,并在托克托尔岭之左面岭上,设第四十一鄂博。

    旧有鄂博之库奎什,其右面并在黑岭之北,设第四十二鄂博。

    旧有卡伦鄂博之图尔肯,在乌布尔剖尔克河之北,图尔肯岭之北面,设第四十三鄂博。

    旧有鄂博之图尔克纳克,其北面岭之最高地方,设第四十四鄂博。

    旧有卡伦鄂博之多罗勒果,在岭之北并在察罕淖尔岭之右面,设第四十五鄂博。

    旧有鄂博之依玛勒霍,在库尔托罗海岭之北面,设第四十六鄂博。

    旧有卡伦鄂博之乌里图,自北而东,为依玛勒霍小河,此岸之北并在哈喇托罗海岭上,设第四十七鄂博。

    旧有鄂博之伊林,在依玛勒霍小河之北,自北而东为岭,岭上设第四十八鄂博。

    旧有卡伦鄂博之鄂巴图,自北而东,为旷野之地,地上设第四十九鄂博。

    旧有鄂博之尼普散,向北即旷野之地,岭上设第五十鄂博。

    旧有卡伦鄂博之墨吉兹格之北,岭之尽头处,设第五十一鄂博。

    旧有鄂博之齐普盖,迤北一带有荒地之最高者,设第五十二鄂博。

    旧有卡伦鄂博之则林图,在岭之北面并在其尽头处,设第五十三鄂博。

    旧有鄂博之音克托罗海,向北即旷野之地,岭上设第五十四鄂博。

    旧有卡伦鄂博之蒙古托罗海,迤北一带草地上,设第五十五鄂博。

    旧有鄂博之安戛尔海,迤北一带草地上,设第五十六鄂博。

    旧有卡伦鄂博之库布勒哲库,迤北一带草地上,设第五十七鄂博。

    旧有鄂博之塔尔郭达固,向北草地上,设第五十八鄂博。

    旧有卡伦鄂博之察罕乌鲁,向北贴近沙罗鄂拉岭,设第五十九鄂博。

    旧有鄂博之塔布托罗海,向北贴近博罗托罗海岭,设第六十鄂博。

    旧有卡伦鄂博之索克图,向北附近岭上,设第六十一鄂博。

    旧有鄂博之额尔库里托罗海,向北附近之最高处,设第六十二鄂博。

    额尔古讷河之右岸,正对海拉尔河口中间,在阿巴哈依图岭之凸出处,设立第六十三鄂博。

    新定界线大半依在尼布楚所定者办理。现设之鄂博,由布尔古特依山起至额尔古讷河之最高处止,北面地方归于俄,南面地方归于清。本约内声明,所有两国山、河、台干,何者为俄属,何者为清属,经此次议定之后,各设鄂博,嗣后两国人民遇有越界游牧者,即各自收回。此次划定疆界,互定条约,实为两国绝除争端起见,兹再各书合例公文一件,亲自画押,互换于额尔古讷河之最高处,即阿巴哈依图岭是也。

    鄂博方向列后:

    中、俄两国重设鄂博单,经两国界务官校正,至设立鄂博方向,由第一鄂博起,贴近波尔河,并在恰克图、鄂尔怀图之间迤东起,至额尔古讷河之最高处止,凡与鄂博相对之处,于俄国一面,则设以卡伦各官,俾见明晰。

    第一鄂博、第二鄂博、第三鄂博、第四鄂博、第五鄂博:

    以上鄂博,与其相对之处,即设以俄国卡伦官。

    一、此卡伦官员,即于赤果罗瓦、阿什哈巴赤、塔布乌赤三种人内选充。惟五鄂博相对之处,在楚库河之北岸有一村,半为铁匠居住,该村内有俄国差员三名,应即充为卡伦官之职,并奉国命,饬其兼查边务。

    第六鄂博、第七鄂博、第八鄂博、第九鄂博、第十鄂博:

    二、此卡伦官员,亦于以上所言三种人内选充,令其在楚库河之北岸,正对柯夺里口居住。

    第十一鄂博、第十二鄂博、第十三鄂博、第十四鄂博、第十五鄂博:

    三、此卡伦官员,即于霍里恩种人内选充,并准其在梅什河边与库穆伦口相对处,随意游牧,或于草地上,亦无不可。

    第十六鄂博、第十七鄂博、第十八鄂博、第十九鄂博、第二十鄂博:

    四、此卡伦官员,即于萨拉多勒种人内选充,令其在巴勒济勘小河边居住,归什依萨哥尔拜随时稽察。

    第二十一鄂博、第二十二鄂博、第二十三鄂博、第二十四鄂博:

    五、此卡伦官员,亦于萨拉多勒种人内选充,令其在阿勒塔小河并对吉勒毕里鄂博居住,归以上该员随时稽察。

    第二十五鄂博、第二十六鄂博、第二十七鄂博、第二十八鄂博、第二十九鄂博:

    六、此卡伦官员,即于萨尔的勒种人内选充,令其在克尔河边,贴近塔布恩托罗果鄂博居住,归舒连格依图诺随时稽察。

    第三十鄂博:

    七、此卡伦官员,即于察姆察吉种人内选充,令其在特尔恩小河边,贴近阿勒呼特鄂博居住,归舒连格郝托随时稽察。

    第三十一鄂博、第三十二鄂博、第三十三鄂博、第三十四鄂博、第三十五鄂博:

    八、此卡伦官员,即于波赤格种人内选充,令其在附近蒙古特鄂博地方居住,归廓布随时稽察。

    第三十六鄂博、第三十七鄂博、第三十八鄂博、第三十九鄂博、第四十鄂博:

    九、此卡伦官员,即于乌勒楚种人内选充,令其在乌楚尔霍必里小河边,近霍林那喇逊鄂博居住,归什依萨多格尔随时稽察。

    第四十一鄂博、第四十二鄂博、第四十三鄂博、第四十四鄂博、第四十五鄂博:

    十、此卡伦官员,即于鄂果诺瓦种人内选充,令其在多罗勒果小河最高处,及察罕淖尔,并贴近多罗勒果鄂博居住,归什依萨沙诺麦随时稽察。

    第四十六鄂博、第四十七鄂博、第四十八鄂博、第四十九鄂博:

    十一、此卡伦官员,即于巴里喀吉尔种人内选充,令其在依玛勒霍小河边,贴近鄂巴图鄂博居住,归什依萨必尔楚随时稽察。

    第五十鄂博、第五十一鄂博、第五十二鄂博、第五十三鄂博:

    十二、此卡伦官员,即于乌梁海种人内选充,令其在塔尔湖边,贴近墨吉兹格鄂博居住,归什依萨赤达随时稽察。

    第五十四鄂博、第五十五鄂博、第五十六鄂博、第五十七鄂博、第五十八鄂博:

    十三、此卡伦官员,即于诺密种人内选充,令其在附近塔尔郭达固鄂博之湖边居住,归舒连格依多诺随时稽察。

    第五十九鄂博、第六十鄂博、第六十一鄂博:

    十四、此卡伦官员,即于赤吉尔种人内选充,令其在哈苏台湖边,贴近察罕乌鲁鄂博居住,归舒连格乌莫赤随时稽察。

    第六十二鄂博、第六十三鄂博:

    十五、此卡伦官员,即于多勒讷密、廓奴尔等种人内选充,令其在额尔古讷河旁,贴近鄂博并对于海拉尔河之中间,在阿巴哈依图岭之凸出处居住,归舒连格布哥罗克得尔阿毕随时稽察;此项卡伦官员,由额尔古讷河下游之左面,直至渡口处,给以稽察之权,渡口正与哈乌拉图岭相对,此岭设有俄国卡伦官,系尼布楚差员兼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