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谏官连名奏事敕 中华文库 除谏官连名奏事敕作者:李炎 唐(唐武宗) 本作品收录于《全唐文/卷0077》 谏官论事,所见不同,连状署名,事同纠率。此后凡论公事,各随己见,不得连署姓名。如有大政奏论,即可连署。 💰古籍收集不易,打赏一杯奶茶提提神! × 谢谢大佬的支持! 支付宝 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