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栖寺僧约十章》

第一 敦尚戒德约

破根本大戒者,出院。 诵戒无故不随众者,出院。 不孝父母者,出院。 欺凌师长者,出院。 故违朝廷公府禁令者,出院。 习近女人者,出院。 受戒经年不知戒相者,出院。 亲近邪师者,出院。


第二 安贫乐道约

饮食不甘淡薄者,出院。 著艳丽衣服者,出院。 泛揽经事者,出院。 争□钱者,出院。 田蚕牧养者,出院。 聚集男女做世法斋会者,出院。


第三 省缘务本约

无故数游人间数还族舍者,出院。 习学应赴词章笙管等杂艺者,出院。 习学天文地理符水炉火等外事者,出院。 习学闭气坐功五部六册等邪道者,出院。 好兴无益工作者,出院。


第四 奉公守正约

非理募化者,出院。 侵克信施者,出院。 擅用招提之物者,出院。 废坏器用不赔偿者,出院。 偏众食者,出院。 不白众动无主僧物者,出院。 临财背众苟得临难背众苟免者,出院。


第五 柔和忍辱约

破口相骂交拳相打者,出院。 威力欺压人者,出院。 侮慢耆宿者,出院。


第六 威仪整肃约

戏笑无度者,出院。 亵渎经像者,出院。 衣帽故不随众者,出院。 高声争论三谏不止者,出院。


第七 勤修行业约

无故屡不礼诵者,出院。 执事慢不行其事者,出院。 恶人警策昏沈者,出院。 试经久不通利者,出院。 不信净土法门者,出院。


第八 直心处众约

挑唆彼斗争者,出院。 树立朋党者,出院。 机诈不实者,出院。 谤讪清规诬毁清众者,出院。 情识私结不正之友者,出院。


第九 安分小心约

大胆生事者,出院。 谬说经论者,出院。 妄拈古德机缘者,出院。 无知著述误人者,出院。 招纳非人者,出院。 自立徒众者,出院。 擅留童幼沙弥者,出院。 己自不明好为人师者,出院。 哄诱他人弟子背其本师者,出院。 无大故擅入公门者,出院。 妄议时政得失是非者,出院。 轻心谤斥先圣先贤者,出院。 以常住产业与人者,出院。 侵占人产业者,出院。 另为烟爨者,出院。


第十 随顺规制约

令之不行禁之不止者,出院。 有过罚而不服者,出院。 住寺名不入僧次者,出院。 梗法不容知事人行事者,出院。 知事人更变成规者,出院。 凡事不白师友恣意妄为者,出院。 故与有过摈出人交往者,出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