韵语阳秋/卷八 韵语阳秋
卷九
韵语阳秋/卷十 

    徐师川诗云:〔楚汉纷争辩士忧,东归那复割鸿沟。郑君立义不名籍,项伯胡颜 肯姓刘。〕谓项伯籍之近族,乃附刘而背项,郑君已为汉臣,乃违汉而思楚也。 余尝论之曰,方刘项之势,雌雄未决也,其间岂无容容狡诈之士,首鼠两端,以 观成败,而为身谋者乎,项伯是也。其意以谓项氏得天下,则吾尝以宗族从军, 画策定计,岂吾废哉?刘氏得天下,则鸿门之会,吾尝舞剑以蔽沛公矣,广武之 会,吾尝劝勿烹太公矣,刘氏岂吾废哉?高祖之封项伯,殆以此也。至郑君则不 然。事籍,籍死属汉,高祖令诸故楚臣名籍,郑君独不奉诏,乃尽拜名籍者为大 夫,而逐郑君。观此则郑君与项伯贤佞可见。高祖或逐或封,皆徇情之好恶,则 知戮丁公者,一时矫激之为也。

    王俭《七志》曰:宋高祖游张良庙,并命僚佐赋诗。谢瞻所赋,冠于一时,今载 于《文选》者是也。其曰〔鸿门销薄蚀,陔下陨欃枪。爵仇建萧宰,定都护储皇 。肇允契幽叟,翻飞指帝乡〕,则子房辅汉之策,尽于此数语矣。王荆公云:〔 《素书》一卷天与之,谷城黄石非吾师。固陵解鞍聊出口,捕取项羽如婴儿。从 来四皓招不得,为我立弃商山芝。〕亦用此数事。而议论格调,出瞻数等。东坡 论子房袖槌之事,以谓良不为伊、吕之谋,而特出于荆轲、聂政之计。以余观之 ,此良少年之锐气,未足以咎良也。圯上授书之后,所见岂前比哉!

    左太冲、陶渊明皆有荆轲之咏,太冲则曰:〔虽无壮士节,与世亦殊伦。〕渊明 则曰:〔惜哉剑术疏,奇功遂不成。〕是皆以成败论人者也。余谓荆轲功之不成 ,不在荆轲,而在秦舞阳;不在秦舞阳,而在燕太子。舞阳之行,轲固心疑其人 ,不欲与之共事,欲待它客与俱,而太子督之不已,轲不得已遂去,故羽歌悲怆 ,自知功之不成。已而果膏刃秦庭,当时固已惜之。然概之于义,虽得秦王之首 ,于燕亦未能保终吉也。故杨子云:〔荆轲为丹奉于期之首、燕督亢之图,入不 测之秦,实刺客之靡也,焉可谓之义也!〕可谓善论轲者。

    盗杀武元衡也,白乐天为京兆掾,初非言责,而请捕盗,以必得为期。时宰恶其 出位,坐赋《新井篇》,逐之九江。故因闻琵琶,乃有天涯流落之感,至于泪湿 青衫之上,何惫如此哉!余先文康公尝有诗云:〔平生趣操号安恬,退亦怡然进 不贪。何事浔阳恨迁谪,轻将清泪湿青衫。〕又云:〔及泉曾改庄公誓,胜母终 回曾子车。素绠银床堪泪堕,更能赋咏独何如。〕

    李义山诗云: 本为留侯慕赤松,汉庭方识紫芝翁。萧何只解追韩信,岂得虚当第一功。 是以萧何功在张良下也。王元之诗云: 纪信生降为沛公,草荒孤垒想英风。汉家青史缘何事,却道萧何第一功? 是以萧何功在纪信下也。余谓炎汉创业,何为宗臣,高祖设指踪之喻尽之矣,他 人岂容议邪!

    韦苏州睢阳感怀有诗曰:〔宿将降贼庭,儒生独全义。〕宿将谓许远,儒生谓张 巡也。盖当时物议,以为巡死而远就虏,疑远畏死,辞服于贼,故应物云尔。韩 愈尝有言曰:〔远诚畏死,何苦守尺寸之地,食其所爱之肉,以与贼抗而不降乎 !〕斯言得矣。巡死后,贼将生致远于偃师,远亦以不屈死。则是远亦终死贼也 。

    三良以身殉秦缪之葬,《黄鸟》之诗哀之。序诗者谓国人刺缪公以人从死,则咎 在秦缪而不在三良矣。王仲宣云:〔结发事明君,受恩良不赀。临没要之死,焉 得不相随。〕陶元亮云:〔厚恩固难忘,君命安可违。〕是皆不以三良之死为非 也。至李德裕则谓社稷死则死之,不可许之死,欲与梁丘据、安陵君同讥,则是 罪三良之死非其所矣。然君命之于前,而众驱之于后,为三良者,虽欲不死得乎 !唯柳子厚云: 疾病命故乱,魏氏言有章。从邪陷厥父,吾欲讨彼狂。 使康公能如魏颗不用乱命,则岂至陷父于不义如此哉!东坡《和陶》亦云: 顾命有治乱,臣子得从违。魏颗真孝爱,三良安足希。 似与柳子论合。而《过秦缪墓诗》乃云:缪公生不诛孟明,岂有死之日而忍用其 良,乃知三子徇公意,亦如齐之二子从田横。〕则又言三良之殉,非缪公之意也 。

    唐太和末,阉尹恣横,天子以拥虚器为耻。而元和逆党未讨,帝欲夷绝其类,李 训谓在位操权者皆碌碌,独郑注可共事,遂同心以谋。已而杀陈宏志于清泥驿, 相继王守澄、杨承和、韦元素、王践言皆不保首领。又斫崔潭峻之棺而鞭其尸。 剪除逆党几尽,亦可谓壮矣!意欲诛宦尹,乃复河湟归河朔诸镇,天子向之。郑 注虽招权纳贿,然出节度陇右,欲因王守澄之葬,乘群宦临送,以镇兵悉诛之, 谋亦未必不善。会李训先五日举事,遂成〔甘露〕之祸。世以成败论人物,故训 、注不得为忠,至李德裕谓不可与徒隶齿,亦太甚矣。按唐史李甘与李中敏皆尝 论郑注不可为相,故甘有封州之谪,而中敏有颍阳之归。杜牧之赠甘诗云: 太和八九年,训注极虓虎。吾君不省觉,二凶日威武。 喧喧皆传言,明辰相登注。和鼎顾予云:我死有处所。 明日诏书下,谪斥南荒去。 又有《赠中敏诗》云: 元礼去归缑氏学,江充来见大台宫。曲突徙薪人不会,海边今作钓鱼翁。 盖深痛二公之言不行,而训、注得恣其谋也。盖当是时,仇士良窃国柄,势焰薰 灼,士大夫于议论之间,不敢以训、注为是,以贾杀身之祸,故牧之之诗如此。 呜呼,东汉之季,柄在宦官,陈蕃之徒,以忠勇之资,谋殪其党,而事亦不遂, 史载其名,殆如日星。而训、注以当时士夫畏慑士良辈,遂加以奸凶之目,而史 亦以为乱人,万世之下,无以自白,其深可痛哉!余家旧藏《甘露野史》二卷, 及《乙卯记》一卷,二书之说,特相矛盾,《甘露野史》言上令训等诛宦官,事 觉反为所擒,而《乙卯记》乃谓训等有逆谋。盖《甘露史》出于朝廷公论,而《 乙卯记》附会士良之私情也。《乙卯记》后有朱实跋尾数百言,以《乙卯》所记 为非是,其说与野史同,余故表而出之。

    杜牧之集有《李给事诗》二首,其中有〔纷纭白昼惊千古,𫓧锧朱殷几一空〕之 句,谓郑注〔甘露〕之事也。又有〔可怜刘校尉,曾讼石中书〕之句,牧之自注 云,给事曾忤仇士良,人遂以为给事者李石也。余尝考之,李石虽尝为给事,然 劾郑注之事,史所不载。虽载语言忤仇士良,然亦在石拜相之后。石既拜相,则 牧之诗题,不应以给事为称,其非李石明矣。当时惟有李中敏与牧之厚善,尝因 旱欲乞斩注,以申宋申锡之冤,帝不省,遂以病版归颍阳。今牧之诗有〔元礼去 归缑氏学〕之句,牧之自注云:因论郑注告归颍阳。又史云:注诛,迁给事。其 后仇士良以开府荫其子,中敏曰:〔内谒者安得有子。〕士良惭恚,由是复弃官 去。由是论之,则是中敏无疑矣。

    杜牧之作《李和鼎诗》云: 鹏鸟飞来庚子直,谪去日蚀辛卯年。由来枉死贤才士,消长相持势自然。 盖言郑注事也。方是时,和鼎论注不可为相,旋致贬责,故牧之作诗痛之如此。 议者谓辛卯年在宪宗之时,而宪宗未尝谪李甘。李甘仕文宗之时,而文宗时无辛 卯也。岂牧之误乎?余谓牧之所云,非谓实庚子辛卯也。鹏集于舍,班固书庚子 之日,日有蚀之,诗人有辛卯之咏,借是事以明李甘之冤尔。

    唐穆宗时,令狐楚为相,为景陵使,以佣钱献羡馀,怨声载路,致有衡州之贬。 观《发潭州寄李宁常侍诗》云: 君今侍紫垣,我已堕青天。委废从兹日,旋归在几年。 又有《答窦巩中丞诗》末句云:〔何年相赠答,却得在中台。〕亦可见其去国惨 伤之情矣。孔子曰:〔苟患失之,无所不至。〕其楚之谓乎?观〔甘露〕之事, 则可见矣。当是时也,王涯等被系神策,仇士良白涯与李训谋逆,将立郑注。楚 时以旧相在阙下,文宗召楚至,帝对楚悲愤,因付涯讯牒曰:〔果涯书邪?〕楚 曰:〔然。涯诚有谋,罪应死。〕呜呼,观望腐夫阉人,而诬寘人于死地,楚忍 为是乎!《甘露野史》乃言尚赖旧相令狐楚独为辩明,若以史为证,则野史之言 未必公也。

    安禄山反,永王璘有窥江左之意,子玚劝其取金陵,史称薛镠、李台卿等为璘谋 主而不及李白。白传止言永王璘辟为府僚,璘起兵遂逃还彭泽。审尔,则白非深 于璘者。及观白集有《永王东巡歌十一首》,乃曰:〔初从云梦开朱邸,更取金 陵作小山。〕又云:〔我王楼舰轻秦、汉,却似天皇欲度辽。〕若非赞其逆谋, 则必无是语矣。白既流夜郎,有《书怀诗》云:〔半夜水军来,寻阳满旌旃。空 名适自误,迫胁上楼船。徒赐五百金,弃之若浮烟。辞官不受赏,翻谪夜郎天。 〕宋中丞荐白启云:〔遇永王东巡,胁行中道。〕乃用白《述怀》意,以抆拭其 过尔。孔巢父亦为永王所辟,巢父察其必败,洁身潜遁,由是知名。使白如巢父 之计,则安得有夜郎之谪哉!老杜《送巢父归江东》云:〔巢父掉头不肯住,东 将入海随烟雾。〕其序云,兼呈李白。恐不能无微意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