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帝阴符经注解_(邹欣) 中华文库
黄帝阴符经注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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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帝阴符经注解
崆峒道士邹䜣注
上篇
观天之道,执天之行,尽矣。
道分而为天地,天地分而为万物,万物之中,人为最灵,本与天地同体。然人所受于天地,有纯杂不同,故必观天之道,执天之行,则道在我矣。言天而不言地者,地在其中也。
天有五贼,见之者昌。五贼在心,施行于天。宇宙在乎手,万化生乎身。
五贼,五行也。天下之善,由此五者而生,而恶亦由此五者而有,故即其返而言之曰五贼。五贼虽天地之所有,然造天地者亦此五者也。降而在人,则此心是也。能识其所以然,则可以施行于天地,而造化在我矣。故曰:见之者昌。
朱子曰:《阴符》说那五个物事在这里相生相克曰:五贼在心,施行于天。用不好心去看他便都是贼了。五贼乃言五性之德,施行于天,言五行之气。
天性,人也。人心,机也。立天之道,以定人也。
天地之所以为性者,寂然至无,不可得而见也。人心之所禀,即天之性,故曰:天性,人也。人之心,自然而然,不知其所以然者,机也,天之所以动,地之所以静者也。此机在人,何所不至?为尧舜,为桀纣,同是机也。惟立天之道,以定之则智,故去而理得矣。
天发杀机,移星易宿。地发杀机,龙蛇起陆。人发杀机,天地反复。天人合发,万化定基。
杀机者,机之过者也。天地之气一过,则变异见而龙蛇起陆矣。人之心一过,则意想生而天反地覆矣。天人合发者,道之所在,天意人情所同。然天序有典,天秩有礼,人之大伦是也。四方之学以此为世网而绝之,然而不能摇者,以万变之基一定而不可易也。
按唐褚遂良得太极真人所注本于长孙赵国公家,以其书为非一人之言,如首二句注云:圣母岐伯言。次四句注云:天真皇人言。以下皆然。间与诸本不同者,如云:天发杀机,移星易宿;地发杀机,龙蛇起陆;人发杀机,天地反复。诸本逸移星易宿,地发杀机八字,当以褚氏本为正。
须溪刘氏云:天人合发,草昧之运也,合则定。
性有巧拙,可以伏藏。九窍之邪,在乎三要,可以动静。
圣人之性与天地参,而众人不能者,以巧拙之不同也。惟知所以伏藏,则拙者可使巧矣。人知所以伏藏者,以有九案之邪也。窍虽九而要者三:耳、目、口是也。知所以动静,则三返而九窍可以无邪矣。目必视,耳必听,口必言,是不可必静,惟动而未尝离静,静非不动者,可以言动静也。
火生于木,祸发必克。奸生于国,时动必溃。知之修链,谓之圣人。
火生于木,有时而焚木;奸生于国,有时而必溃。五贼之机,亦由是也。知之修链,非圣人孰能之?修链之法,动静伏藏之说也。
中篇
天生天杀,道之理也。
生杀者,道之降而在炁,自然而不可逃者也。
天地,万物之盗;万物,人之盗;人,万物之盗。三盗既宜,三才既安。
天地生万物而亦杀万物者也,万物生人而亦杀人者也,人生万物而亦杀万物者也。以其生而为杀者也。故返而言之谓之盗,犹曰五贼云尔。然生杀各得其当,则三盗宜,三盗宜则天地位、万物育矣。
故曰:食其时,百骸理。动其机,万化安。
天地万物主于人,人能食天地之时,则百骸理矣;动天地之机,则万化安矣,此为盗之道也。时者,春秋早晚也。机者,生杀长养。
须汉刘氏曰:食其时,犹列子所谓盗天地之和。
人知其神之神,不知不神之所以神。
神者,灵怪不测也。不神者,天地、日月、山川、动植之类也。人知灵怪之为神,天地、日月、山川、动植、耳目所接,不知其神也。
日月有数,大小有定。圣功生焉,神明出焉。
日月者,人不知其神也。日之数大,运三百六十日;月之数小,运三百六十辰。天地变化,不外乎三百六十。圣功之所以生,知此而已;神功之所以出,由此而已。
其盗机也,天下莫能见,莫能知。君子得之固躬,小人得之轻命。
盗机者,即五贼流行天地之间,上文所谓日月之数也。见之知之,则三盗宜,三才安矣。然黄帝、尧舜之所以得名得寿,苏张申韩之所以杀身赤族,均是道也。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至哉言乎。
下篇
瞽者善听,聋者善视。绝利一源,用师十倍;三返昼夜,用师万倍。
瞽听聋视,用志不分也,一可以当十。三返者,即耳、目、口也。返者,复其初也。昼夜者,阴阳之运。三者既返,则超乎阴阳之运,而通昼夜、一死生矣。一可以当万,《易》所谓神武而不杀也。
朱子曰:瞽者善听,聋者善视,则其专一可知。绝利一源者,绝利而止守一源。绝利者,绝其二三。一源者,一其本源。三返昼夜者,更加详审,岂惟用兵,凡事莫不皆然。倍如事半古之人,功必倍之之倍。又曰:三返昼夜之说,如修链家子午行持,今日如此,明日如此,做得愈熟俞有效验。
须汉刘氏曰:三返只是三省。
心生于物,死于物,机在目。
心因物而见,是生于物也;逐物而丧是死于物也。人之接之物者,其窍有九而要有三,而目又要中之要者也。
老子曰:不见可欲,使心不乱。孔子答:克己之目,亦以视为之先。西方论六根六识,必先曰眼曰色者,均是意也。
天之无恩而大恩生。迅雷烈风,莫不蠢然。
无恩之恩。天道也。惟无恩而后能有恩,惟无为而后能有为,此用师万倍,必三返而后能也。
按褚氏本此下有制在气三字。
至乐性馀,至静性廉。天之至私,用之至公。禽之制在气。
至乐者无事,故性馀,裕而能先天下之忧;至静者无染,故性廉,洁而能同天下之患。此三返之道、无为之至也。若不拔一毫者之所为也。然天之道至私,而用之至公,是至乐至静乃所以有为也。惟物亦然,物之可取者谓之禽,万物之相制伏,彼岂有为于其间?盖气之自然也。虎豹之于麟,鹰隼之于凤,非以其才之搏与惊也。此三返昼夜,所以能至于一当万也。
按褚氏本无禽之制在炁五字。
生者,死之根;死者,生之根。恩生于害,害生于恩。
生死恩害,道无不然。此霜雪之残,所以有至恩;雨露之滋,所以有至忍也。极而论之,则有无动静之机,未尝不相与为往来。故正言若返也。
愚人以天地文理圣,我以时物文理哲。
人见天有文,地有理,以为圣也,不知其所以圣;我以时之文,物之理,而知天地之所以圣。天文有时,地理有物,哲知也。以天地之常言之,其道固如是;自变者言之,亦如是也。此观天之道,执天之行,至于通乎昼夜,而与造化同体,动静无违也。
须溪刘氏曰:时物粗近也。
按骊山老母注本与蔡氏本,我以时物文理哲为书之末句,褚氏本与张氏注本其下有二十一句百一十四字,朱子所深取者政在此内。今取褚氏本为正。
人以愚虞圣,我以不愚虞圣,人以奇其圣,我以不奇其圣。沉水入火,自取灭亡。
按张氏注本云:人以虞愚,我以不虞圣;人以期其圣,我以不期其圣。故曰:况水入火,自取灭亡。
自然之道静,故天地万物生。天地之道浸,故阴阳胜。阴阳相推而变化顺矣。
朱子曰:四句极说得妙。静能生动,便是渐。渐恁地消去又渐,渐恁地长天地之道,便是常。恁地示人。又曰:浸字最下得好。天地间不陡顿,恁地阴阳胜?又曰:天地之道浸这句极好。阴阳之道,无日不相胜。只管逐些子挨出,这个退一分,那个便进一分。又曰:若不是极静,则天地万物不生,浸者,渐也。天地之道,渐渐消长,故刚柔胜此,便是吉凶贞胜之理。《阴符经》此等处特然好。
是故圣人知自然之道不可违,因而制之。至静之道,律历所不能契。爰有奇器,是生万象。八卦甲子,神机鬼藏。阴阳相胜之术,昭昭乎进乎象矣。
《高氏纬略》曰:蔡端明云:柳书《阴符经》,书之最精者,善藏笔锋。予观此书,非唯柳氏笔法,遒结全不类他书。而此序乃郑浣之作,尤为奇绝,其曰:雷雨在上,典彝旁达,后其粹精,流为聪明四句,精绝不似唐人辞章。至曰:磻溪之遇合,金匮之秘奥,留侯、武侯思索其极,尤足以发《阴符》之用也。
按书末数,语引而不发,颇似深秘奇器,万象不知何所指,八卦甲子,神机鬼藏,殆所谓术也。在人默悟,而善用之云。
又按:鹤山魏氏曰:李嘉猷博通经子百氏而深于《易》,晚得专气致柔之说,以《阴符》参同,博考精玩,笃信不懈,然则知道者固合是二书,与《易》同用云。